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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红枫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上述职责,红枫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土地规划建设管理科、园林绿化科、综合执法队等6个科(室、队)〈正科级〉。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处机关政务和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档案、会务、信息、统计、信访、保密、接待、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综合性文件的拟写和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并反馈管理处行政办公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负责风景区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爱国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的组织学习和宣传工作;负责建立和落实风景区内的卫生责任制;负责督促落实清理湖区的白色污染,保持湖面清洁,组织实施各种临时性的卫生工作;负责管理处的水电管理和房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管理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党务、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管理处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管理处的经费、资产管理等财务工作。负责编制管理处各项财务预算、年度计划和财务分析;负责固定资产、有价证券、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会计档案、职工医疗档案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土地规划建设管理科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风景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负责风景区内的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风景区内建设项目规划的“一书两证”受理,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负责管理处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风景区土地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编制风景区土地利用规划,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环境目标责任的工作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风景区环境保护的控制性规划和管理处所属景点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园林绿化科

  负责风景区内的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景区植被的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封山育林、古树、珍稀树种特别保护等工作;负责管理处所属景点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工作;负责对红枫湖其余景区景点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负责大苗基地苗木生产管理和滴澄关大门外绿地的重点养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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