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坚决制止非客渡船非法载客渡运行为。通过建立台帐,加强对船舶和船员的源头监督管理;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督促船舶经营人守法经营;加大对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行为的查处,坚决维护正常水上渡运秩序。
(四)加大乡镇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力度。根据全省乡镇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各区(县级市)要多方筹措资金,深入开展乡镇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彻底淘汰水泥、木质和老旧渡船,按照通渡道路硬底化,码头适于船舶靠泊、乘客上落、简单适用的原则,对渡口码头进行更新改造,并结合农村公路网建设,大力推进撤渡建桥工程,进一步完善渡运条件,保障渡运安全,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
(五)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制度,特别是对客流量大的重点渡口、重点时段,要加强现场监管,维持渡运秩序,坚决制止农自用船、渔船等非客运船舶载客,杜绝客渡船舶超载行为,保障渡运安全。
(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意义,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大力推广应用现代科技,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能,促进全市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一个新的水平。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广州海事局)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导、渡口整治、渡船整治、渡工整治、农用渔船整治等五个专责工作组,负责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甘 新 副市长
副组长:范湘平 广州海事局局长
叶 波 市交委副主任
方少华 市安监局副局长
丁志明 广州港务局副局长
邹荣亚 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支队长
成 员:羊少刚 广州海事局副局长
张增湘 市交委安监处处长
辜祖德 市安监局副处长
王 强 广州港务局处长
陈观权 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调研员
办公室主任:羊少刚(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