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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政府领导接听群众来电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按照急事即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如遇突发性信访事件,信访局则以电话形式交办,责任单位应立即处理。
  (三)责任单位在信访案件办结后,及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呈报受理此案件的值班市领导,同时抄送信访局。
  (四)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了解市长接听日,信访局将提前一周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网(wwwgzgogovcn)和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候访场所公告栏向社会公布当月接听群众来电的值班市领导的姓名、分管工作、具体时间。
  (五)值班市领导如因公务不能前来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接听群众来电的,请于当月15日前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协调。
  (六)市政府领导接听群众来电制度定于2005年11月正式实施。
  附件:市政府领导接听群众来电值班安排表

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市政府领导接听群众来电值班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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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姓名│  职 务│  值 班 时 间       │
├────┼─────┼────────────────┤
│ 张广宁│  市 长│2005年11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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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柏年│常务副市长│ 2005年12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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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伟宪│常务副市长│ 2006年1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 李卓彬│  副市长│2006年2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
│ 苏泽群│ 副市长 │2006年3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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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德│  副市长│2006年4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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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玲│ 副市长 │2006年5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
│ 甘 新│  副市长│2006年6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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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广宁│  市 长│2006年7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
│ 沈柏年│常务副市长│ 2006年8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 凌伟宪│常务副市长│ 2006年9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 李卓彬│  副市长│2006年10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
│ 苏泽群│ 副市长 │2006年11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
│ 陈明德│  副市长│2006年12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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