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产业集聚基地的定位,以优势传统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为基础,实现产业的相对集聚,通过优势传统产业和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产业全面改造提升。
拓宽基地建设的资金来源,推动国家开发银行和商业银行对基地提供项目贷款,吸引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担保服务。优势传统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新上项目申请用地,符合产业集聚基地入驻企业标准的,优先推荐给已建有的产业集聚基地;加大产业集聚基地的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进驻,与国外产业集聚基地强强联合,引进先进的经营运作管理经验,打造国际性产业集聚基地。
(七)多渠道推动,全面实施信息化改造。
全面推广从产品研制、生产流程到市场服务的信息化,帮助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确定信息化重点和步骤。
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企业信息化提供融资和担保服务;大力推进综合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多层次的中介服务体系,为企业信息化提供技术咨询、人才培训、项目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给予政府资金支持,在产业技术进步资金中设立企业信息化专项,对企业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和示范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八)实施名牌战略,争创深圳区域品牌新优势。
构建良好的名牌建设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完善实施名牌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落实在融资、无形资产抵押、技术、土地、人才、宣传和推广等方面有利于优势传统产业创名牌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名牌产品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企业管理培训,提高企业品牌意识,增强产品质量;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市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企业生产的产品;将我市有效期内拥有“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列入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名单。
鼓励创建深圳产业区域品牌。支持和培育符合深圳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骨干企业、标志性产品形成产业区域品牌;发挥品牌集聚效应,鼓励引导拥有名牌产品的企业走资产重组、品牌集聚道路,通过资本运营、品牌合作、协作配套等多种形式,实现资源共享和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大中小企业联合,促进产业区域品牌新优势的形成。
(九)提升行业展会竞争力,做大做强优势传统行业品牌展。
鼓励优势传统产业在我市兴办各种展会,并不断扩大展会规模,提升展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优势传统产业以行业集体参展形式参加国际展会,提升行业在国际市场上“深圳制造”的整体形象和实力;对品牌会展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发生的临时性困难,适当给予临时性财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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