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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监察局等关于发布《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注:此表一式三份,市、区供热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单位各一份。市市政管委供热办制

  填表说明

  1.此表由物业管理单位自所属各区县供热管理部门领取。
  2.编号GRF—×—×:
  GRF代表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
  第一个×代表所属区县的汉语拼音缩写,如:朝阳区为CHY、石景山区为 SHJSH等等;
  第二个×代表序列号,如:001、002等等。
  3.物业管理单位可以是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房管单位(如房管所)、产权单位等。
  4.物业管理单位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为:
  ◆新建居民住宅:(1)营业执照;(2)建设规划许可证;(3)售房许可证。
  ◆旧有居民住宅改造:(1)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2)旧有住宅改造批准文件。
  5.区县供热管理部门要现场核对,并签署意见。

  附表2:
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

  市市政管委供热办制                编号 GRF— — 号

┌──────┬──────────────┬───┬─────────────┐
│ 居民姓名 │              │签名 │             │
├──────┼──────────────┼───┼─────────────┤
│ 居住地址 │              │邮编 │             │
├──────┼──────────────┴───┴─────────────┤
│采暖能源种类│   燃气( )、燃油( )、电[蓄能( )非蓄能( )]、其他( )    │
├──────┼─────────┬────┬─────────────────┤
│采暖建筑面积│      平方米 │大写  │                 │
├──────┼─────────┴────┼───┬─────────────┤
│房屋权属性质│   产权( )、承租( )   │证号 │             │
├──────┼──┬───────────┼───┼─────────────┤
│      │名称│           │电话 │             │
│      │  │           │   │             │
│物业管理单位├──┼───────────┼───┼─────────────┤
│      │地址│           │邮编 │             │
├──────┼──┴───────────┼───┼─────────────┤
│ 填写日期 │   年  月 日  (盖章) │填写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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