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全区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内卫疾控字[2006]12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呼铁局、包钢、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卫生处:
根据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态势,我区预防控制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任务艰巨,应引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冬春季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提高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特别要警惕SARS、人禽流感、流脑、麻疹疫情的发生与流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检查、督导力度,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层层负责,责任到人,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要根据冬春季传染病流行特点,组织开展呼吸道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督导,科学分析疫情的发展动态与趋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及时掌握其流行规律;发现疫情后,严格按照《
传染病防治法》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时限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严格防止重大疫情的发生。
三、各地要做好病人救治工作,一旦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病例的发生,特别是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流脑和麻疹病例,要采取及时有效措施救治病人,同时要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对病人隔离治疗及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工作。对病人的污染物品、痰液等分泌物必须进行严格消毒,加强病房通风和空气消毒,防止院内感染。
四、各级卫生部门要针对冬春季传染病流行特点,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对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要熟练掌握呼吸道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做好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消除可能存在的漏洞和隐患,提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应急能力,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传染病流行。
五、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
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大的医疗机构,开展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