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着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到2010年,全省基本建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体系,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以上,创建5个以上具有较高信誉度的物流知名品牌;积极培育物流市场,把扩大物流需求与改善物流供给结合起来。加快推广以供应链管理技术为核心的物流服务方式,提高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环节的效率;鼓励和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与企业开展联合协作,选择10家规模大、管理水平高的物流企业进行试点。尽快形成适应现代物流业发展要求的第三方物流网络,特别是鼓励通过委托代理加强与国际著名物流企业的合作;设立现代物流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支持重点物流企业和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全省现代物流业重点建设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和分级管理,省重点协调20个左右示范性重大项目。
(十三)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抓紧制定河北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到2010年,建成3-5个大型电子商务核心平台,抓好20家大型连锁超市和商场进行电子商务和信息化试点,积极推进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批发市场建设专业网站和信息系统,重点发展钢铁、铁矿石、纺织服装、医药、食品、化工、建材、机械、农业、旅游等行业或重点产品专业网站,逐步形成以省内出口产品、名优特新产品为重点的网上专业展览中心、商品交易中心、物流调控中心和信息中心;每年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发展,建设统一规范的电子商务安全保障体系和金融支付体系,健全网上交易规则,规范网上交易行为,确保电子商务的统一性、安全性和权威性。
四、建设好现代商品市场体系、现代流通方式体系、市场运行监控体系、商业信用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
(十四)科学制定现代商品市场发展规划和现代流通方式规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非歧视原则,由设区市商务部门负责制定设区市和所辖各县城商业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加快调整和制定市场准入条件与标准;建立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听证会制度,对5000平方米以上使用政府投资的各种业态的商场建设,由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流通企业进行听证,避免盲目发展、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制定连锁经营、现代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发展、批发市场改造升级等专题性规划纲要,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十五)建立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应急调控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省市两级糖、肉、食盐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省级储备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商务厅联合下达。市级储备数量由各设区市根据各自情况确定。本级政府下达的储备商品费用由同级政府负担。妥善处理储备商品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的规定,由省商务厅商省财政厅,保障组织应急物资供应所需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