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滚动预算编制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是编制项目预算的基础依据。针对当前我省部门(行业)中长期规划工作相对薄弱的现状,必须将其摆到各个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各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结合国家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社会事业及经济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重点方向、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以及分年度实施的计划,将其作为编制“大事”预算的指南。在此基础上,探索编制好中长期滚动预算,将关系本部门(行业)中长期发展“大事”纳入滚动预算管理,以增强预算安排的预见性。
(四)加强绩效评价和管理。绩效预算管理是以追求预算资源使用绩效最大化为核心的一种预算管理形式,与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出发点和根本目标相一致。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在整体预算安排和“大事”项目选择上,以绩效为导向,从源头上控制没有绩效和低绩效的项目。同时,抓紧研究建立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对“大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对项目执行部门(单位)进行奖惩,促进集中财力办大事绩效水平的提高。
(五)切实将资金整合工作落到实处。实行专项资金整合使用是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重要途径。各类各口资金都要按照《河北省省级专项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整合用于“大事”范围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各类各口下各项支出都要统筹安排,非经省政府批准,不得为某个事项单独设立专项资金,防止肢解财政,弱化资金使用合力。要切实将同一使用方向的预算内外资金和政府基金统筹安排用于“大事”项目,特别要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经费政策和标准,减少一般性支出,增加事业发展投入。要打破部门界限,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的同类同口资金,按项目进行整合,涉及的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相互积极配合。其中,省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重大基本建设类项目、科技三费项目、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分别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研究提出资金整合意见。要真正按照零基预算要求,在各类各口专项资金限额内,打破部门内部各单位和某类事项的支出“基数”,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安排“大事”项目。
(六)认真编好“大事”项目预算。编制科学的项目预算是落实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重要措施。一是对发展性资金项目要进行合理分类。在分类分口的前提下,对部门管理的发展性专项资金,要根据使用的主要投向、领域或计划解决的突出问题等情况,将同一性质的具体预算项目加以科学归类,以便更清晰地体现部门年度预算安排所要办的大事。切忌不讲次序,简单罗列项目。二是规范“打捆”项目。“大事”项目都应是实实在在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将零星散碎的项目打捆,以一个大的名称和较多的资金量包装成“大事”。对于同一项目在不同区域分散实施或同一项目由几个紧密相关的具体项目组成的,可以按照项目实施的整体绩效目标打捆成一个项目。这样的打捆项目必须具有实质内容和具体实施规划,项目预算要明确列示具体承担单位项目和资金数额,不得在项目内留有机动资金。三是规范项目预算编制。所有发展性资金均应按规范格式和要求编制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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