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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2006年春季市直属学校和五城区及高新区实行银行代收中小学教育收费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6月19日 实施日期:2009年6月19日)宣布失效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2006年春季
市直属学校和五城区及高新区实行银行代收中小学教育收费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05]16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2006年春季市直属学校和五城区及高新区实行银行代收中小学教育收费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2006年春季市直属学校和五城区及
高新区实行银行代收中小学教育收费的方案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为推进我市中小学收费改革,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监管,增强学校收费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在防止学校乱收费现象发生的同时,有效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行风建设,进一步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加快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财政、物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和职业中专,下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委托银行代收;学校根据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印发缴费通知单,学生凭缴费通知单到受托银行缴费后回校报到注册;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并根据核定的学校年度部门预算和资金入库情况及时向学校划拨资金,确保学校正常用款。

  二、实施时间及范围
  2006年春季开学时起,财务管理关系隶属市和五城区及高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类中小学的教育收费实行银行代收。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分管领导组成的成都市银行代收中小学教育收费工作协调小组,全面负责市直属和五城区及高新区银行代收中小学教育收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联合成立银行代收软件研发小组,负责银行代收费软件系统的研发、维护、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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