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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预案》的通知

  3.4.7.3 应急处置决策分析
  在市局政策研究室、科技信息处、环境卫生管理处(装备管理处)组织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研究,提出有关应急处置对策的基础上,发生先期应急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以及出现跨区域、大面积和可能发展为严重危害的态势时,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应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迅速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比选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指挥决策参考。
  3.5 应急处置
  3.5.1 市联动中心与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网络联动机制(详见附件二)
  3.5.2 发生自然灾害的市容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导则(详见附件四)
  3.5.3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市容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导则(详见附件五)
  3.5.4 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城市保洁系统的应急处置导则(详见附件六)
  3.5.5 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生活垃圾、粪便收运系统的应急处置导则(详见附件七)
  3.5.6 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生活垃圾处置系统的应急处置导则(详见附件八)
  3.5.7 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市管水域保洁、收运系统的应急处置导则(详见附件九)
  3.5.8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城管维护应急处置导则(详见附件十)
  3.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从事有毒有害应急清理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从事高空应急拆除作业等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3.7 新闻报道
  3.7.1 局部区域发生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时,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要求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媒体活动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
  3.7.2 发生先期应急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以及出现跨区域、大面积和可能发展为严重危害的态势时,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和现场指挥中心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职能部门和专家拟写新闻统发稿、专家评论等,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报有关领导同意后向媒体和市民发布。
  3.8 应急结束
  3.8.1 局部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区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市容环境卫生正常工作。
  3.8.2 全市性的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或根据市应急联动中心指令,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市容环境卫生正常工作。

4.后期处置

  4.1 善后工作
  4.1.1 应急处置结束后垃圾去向:生活垃圾进入生活垃圾处置系统;粪便进入粪便处置系统;渣土进入渣土处置系统;发生疫情相关垃圾进入垃圾焚烧厂;有毒有害垃圾进入相关处置系统。
  4.1.2 了解、掌握应急处置结果以及仍然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统计、汇总、反映。
  4.1.3 根据受损失程度及人员安全情况,进行适当的物资补偿和人员安置工作。
  4.1.4 环卫系统内部因素造成市容环境卫生事故灾难的,事故责任单位、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调查材料抄报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环卫系统外部因素造成市容环境卫生事故灾难的,事故责任单位要书面向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上报情况。
  4.2 保险
  对纳入应急网络的所有人员投保人生意外保险。应急处置结束后,立即将受灾情况通知保险机构,便于保险机构及时调查取证,早日得到保险补偿。

5.保障措施

  5.1 信息保障
  5.1.1 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会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信息中心,逐步建立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根据市容环卫系统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卫星遥感系统(RS)等先进技术的开发、研制和配备情况,结合市容环卫信息化建设进程,提高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信息化水平。
  5.1.2 逐步规范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
  5.1.3 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综合集成、分析处理。
  5.2 指挥中心硬件设施
  5.2.1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
  1、专用办公室一间,不少于15m2;指挥作战室一间,不少于100m2
  2、电脑3台,配置宽带网络
  3、电话3台、传真机1台、打印机1台
  4、800兆数字集群电话2部,与全市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互通
  5、办公桌2张、会议桌1张,椅子20张
  6、视频监控系统1套,与各区视频监控系统连接,与市城市保洁、垃圾处置监管系统连接,与移动视频监控系统连接
  7、专用公务车1辆
  8、流动指挥车1辆(配置800兆数字集群电话1部,与全市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互通;配置视频监控系统1套)
  9、其他办公用品若干
  5.2.2 指挥分中心及区指挥中心
  1、专用办公室一间,不少于15m2;指挥作战室一间,不少于30m2
  2、电脑2台,配置宽带网络
  3、电话2台、传真机1台、打印机1台
  4、办公桌2张、会议桌1张,椅子15张
  5、800兆数字集群电话1部
  6、专用公务车1辆
  7、其他办公用品若干
  5.2.3 加强硬件设施日常维护,保证设施随时可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硬件设施由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负责日常维护;各分中心及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硬件设施由相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维护。
  5.3 队伍及装备
  5.3.1 道路保洁应急队伍
  1、各区按不低于本区道路正常保洁总人数的10%配置应急保洁队伍。
  2、各区应急保洁队伍原则上设在一个保洁作业单位内,人数超过40人的,可以设在二个保洁作业单位内。
  3、应选择素质较高、技能优秀的人员进入应急队伍。备选的应急保洁人员,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其中女性不超过20%。
  4、装备配置
  每支道路保洁应急队伍至少应配置如下装备:
  机动清扫车1辆,机动清洗车1辆,垃圾收集车1辆,客货两用车1辆,手推车、扫帚、铲刀、刷子、塑料桶、抹布、洗涤剂等若干。
  机动清扫车、机动清洗车、垃圾收集车逐步配置GPS定位系统。
  5.3.2 垃圾、粪便收运应急队伍
  1、各区按不低于本区垃圾、粪便正常清运总人数的10%配置应急清运队伍,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汽运处按30人配置应急固废清运队伍。上海环境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按30人配置应急粪便清运队伍。
  2、各区应急清运队伍原则上设在一个收运作业单位内;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汽运处设置2支应急清运分队。
  3、应选择素质较高、技能优秀的人员进入应急队伍。备选的应急收运人员,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其中女性不超过20%。
  4、装备配置
  各区每支生活垃圾、粪便应急清运队伍至少应配置如下装备:
  垃圾收集车5辆,粪便抽吸车1辆,铁锹、扫帚若干。
  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汽运处配备垃圾车20辆。
  垃圾收集车逐步配置GPS定位系统。
  5.3.3 特种垃圾收运应急队伍
  1、各区配置至少2人的特种垃圾收运应急队伍1支;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配置特种垃圾水上收运应急队伍1支;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汽运处配置至少10人的特种垃圾应急收运队伍1支。
  2、配置密闭性能优良的车辆,各区至少1台,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汽运处至少5台;收运车逐步配置GPS定位装置,车上常备消毒药剂。
  应急队伍每人配置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
  3、配置密闭性能优良的收集作业船,各航区至少1艘,收集作业船逐步配置GPS定位装置,船上常备消毒药剂。应急队伍每人配置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
  5.3.4 垃圾运输应急队伍
  指从中转站到处置场的垃圾运输。
  1、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汽运处配置至少10人的垃圾运输应急队伍1支,配置装载5吨以上的垃圾运输车10辆。
  2、上海环境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配置各10人的陆上和水上垃圾运输应急队伍各1支。陆上应急队伍配置装载5吨以上的垃圾运输车10辆,水上应急队伍配置垃圾运输船运力1000吨以上。
  5.3.5 垃圾处置应急队伍
  各垃圾处置单位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配置相应的应急队伍。
  5.3.6 渣土运输应急队伍
  本市渣土管理部门应编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需要紧急调用工程渣土用于抢险救灾等情况,保证在4小时内组织1000吨以上运力的渣土运输应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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