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便民利民。将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注的事项予以公开,利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知情办事。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推进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是:
(一)要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听取群众意见,发挥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
(三)要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创新管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
(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要整体联动,发挥综合效应。
(五)要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推行政务公开要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相一致。
政务公开的总体目标是:
构建高效廉洁的政务运行体系,使政务公开贯穿于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树立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经过不懈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行政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实现政务公开的主要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
乡镇、街道政务公开要抓好巩固、规范和提高;区县政务公开要全面提升水平;各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要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抓出新的成效;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
四、扩展政务公开内容,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丰富政务公开形式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具体。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予以公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公开的内容要以群众最关心、最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为重点。市、区县两级政府重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政府工作目标、重要工作部署、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和重要规划的制定过程及其相关政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考核录用等情况的公开;市人民政府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和取消;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公开与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
行政许可法》要求公开的事项,行政执行的依据、条件、方式、程序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要公开便民措施、服务承诺、监督部门和投诉方式、违诺违纪的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等;乡镇要重点围绕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政策,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及落实情况,集体所有的各业承包、租赁、拍卖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的发放情况等进行公开;街道办事处公开的重点是社区管理事项,下岗职工安置和再就业,办理低保户标准及审核、费用发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