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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3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问题的通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3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问题的通告
(郑政通〔2005〕16号)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郑州市2003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函》(豫国土资函〔2005〕525号)精神,郑州市2003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上报国务院批准,同意我市征用集体土地268.1728公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郑州市2003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1.新柳路北、文化北路东;

  2.西四环路东、绕城公路南;

  3.金菊街南、翠竹街北;

  4.合欢街北、冬青街南、腊梅路西;

  5.冬青街北、长椿路东、石楠路西;

  6.药厂街南、化工路北、西四环路东;

  7.化工路北、雪松路两侧;

  8.黎明路南、电厂路西、西环路东;

  9.西环路东、北环路南;

  10.长江路南、兑周路西;

  11.南三环北、京广铁路西、长江路两侧。

  三、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1.金水区柳林镇:高皇砦村7.2108公顷、柳林村12.4625公顷;

  2.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沟赵办事处:郭庄村37.8787公顷、堂李村0.0447公顷、丁楼村6.5729公顷;

  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佛办事处:秦庄村0.4562公顷、洼刘村13.7666公顷、北里村0.9293公顷、大里村0.0269公顷、老俩河村49.8439公顷、五龙口村15.4704公顷、兰寨村48.7443公顷;

  4.二七区齐礼闫乡:黄岗寺村0.9395公顷、齐礼闫乡政府0.276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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