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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预案(2005修订)》的通知[失效]

  (4)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监测点资料后每天10:30-11:00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二)暴露人员监测
  1、监测点
  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市农委提供的规模化禽类养殖场名单,选取9个规模养殖场作为涉禽职业暴露人群监测点。
  2、监测方法和内容
  禽类规模养殖场监测点指定专人每日负责收集从业人员中有类流感症状的人数及其基本信息,并在次日上午10:00-10:30向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汇总数据后于11:00-11:30向所在地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在14:00以前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三)禽流感病原学监测
  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订的人禽流感病原学检测方案要求,负责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涉禽人员类流感或肺炎病例、重症肺炎病例、不明原因呼吸道疾病死亡病例以及部分健康人员、职业人群的血清标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禽流感核酸、抗原和抗体检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市畜牧兽医站开展对禽类和哺乳动物的禽流感病原学监测研究。
  (四)监测数据分析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对本市人禽流感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了解本市发热病人数、发热门诊就诊数、发热门诊就诊者中伴有肺部炎症的病人数、有禽接触史并伴有类流感症状或肺部炎症的病人数、不明原因死亡病人数等动态变化情况,并将分析结果上报市卫生局。
  二、二级疫情状态下的监测
  二级疫情状态下,扩大一级疫情状态下症状和病例监测、暴露人员监测的范围,增加对禽流感疫点人群和动物的禽流感病原和血清学监测。
  (一)症状与病例监测
  监测点由一级疫情时的31家医疗机构扩大为设置发热门诊的所有医疗机构。监测内容和方法不变。监测报告实施“零报告”制度。
  (二)暴露人员监测
  监测点由一级疫情的9个规模养殖场扩大到本市所有规模禽类养殖场。监测内容和方法不变。监测实施“每日报告”制度。
  (三)禽流感病原和血清学监测
  1、监测对象
  本市发生禽流感疫点上的疫情相关人员为监测对象。
  2、监测方法和内容
  (1)禽流感疫点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采集疫点的病、死禽类密切接触者(包括禽类养殖、贩卖、屠宰、加工、扑杀、处理及未按相应规范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血液标本,开展禽流感病毒核酸、抗原和抗体的检测。
  (2)对疫点的病、死禽类密切接触者中有类流感症状者,进一步采集鼻咽拭子等标本,开展甲型流感及H亚型禽流感病毒核酸、抗原和抗体的检测。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样呈阳性结果或对结果有疑问、或虽呈阴性结果但临床仍不能排除人禽流感的样本进行确认或复检。
  (4)必要时市疾病预防控中心采集疫区的动物血标本和粪便标本,进行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四)监测数据分析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汇总全市的人禽流感监测数据,定期进行综合分析,掌握本市人禽流感可能的发生发展趋势,估计人禽流感疫情形势,提出防治工作建议并上报市卫生局。
  三、三级及三级以上疫情
  三级及三级以上疫情时,扩大二级疫情状态下症状和病例监测、暴露人员监测范围,开展对禽流感疫点人群和动物的禽流感病原和血清学监测。增加对人禽流感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的禽流感病原和血清学监测。
  (一)症状与病例监测
  监测点扩大为本市所有综合性医疗机构和部分专科医院,监测内容和方法不变,实施“零报告”制度。
  (二)暴露人员监测
  监测点扩大为本市所有禽类养殖户、屠宰、加工、活禽交易市场以及道口,监测内容和方法不变,实施“每日报告”制度。
  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要制定疫情收集、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三)病原和血清学监测
  1、监测对象
  本市发生禽流感的疫点和人禽流感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人的密切接触者为监测对象。
  2、监测方法和内容
  (1)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采集禽流感疫点上疫情相关人员和人禽流感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血液标本,进行甲型流感及H亚型禽流感病毒核酸、抗原和抗体的检测。对具有类流感症状者进一步采集鼻咽拭子等标本,开展甲型流感及H亚型禽流感病毒核酸、抗原和抗体的检测。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人禽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中有类流感症状者的鼻咽拭子等标本进行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或用Elisa法检测抗原。负责对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样呈阳性结果或对结果有疑问、或虽呈阴性结果但临床仍不能排除人禽流感的样本进行确认或复检。
  四、网络直报
  在任何疫情级别状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发现人禽流感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时,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网络直报,同时应该立即报告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
  1. 医院发热病人就诊情况日报表
  2. 区(县)医院发热病人就诊情况汇总表
  3. 上海市医院发热病人就诊情况汇总表
  4. 人禽流感症状和病例监测报告流程图(略)
  5. 人禽流感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流程图(略)

  表1. 医院发热病人就诊情况日报表

┌───┬────┬───────┬───────┬──────┬────────┬──────────┬─┐
│发热病│发热门诊│发热门诊就诊者│有禽接触史并伴│有禽接触史并│来自疫区并伴有类│有其他接触史并伴有类│ │
│ 人 │诊治病人│   中伴   │   有   │  伴有  │   流感   │流感症状或肺部炎症的│备│
│ 总数 │  数  │有肺部炎症的病│类流感症状的病│肺部炎症的病│症状或肺部炎症的│    病人数    │注│
│   │(2)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病人数   │    (7)    │ │
│(1) │    │  (3)   │   (4)  │  (5)  │   (6)   │          │(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请与每日10:00至10:30填写该报表后传真至所在区(县)疾控中心

  报告人:       报告单位:            报告时间:

  表2. 区(县)医院发热病人就诊情况汇总表

  报告单位:区(县)疾控中心

┌────┬───┬────┬─────┬─────┬─────┬──────┬───┬──┐
│报告单位│发热 │发热门诊│发热门诊就│有禽接触史│有禽接触史│来自疫区并伴│有其他│  │
│ (1) │病人 │  诊  │诊者中伴有│ 并伴有 │ 并伴有 │ 有类流感 │接触史│备 │
│    │总数 │治病人数│肺部炎症的│类流感症状│肺部炎症的│症状或肺部炎│并伴有│注 │
│    │(2) │ (3) │ 病人数 │ 的病人数 │ 病人数 │ 症的病人数 │类流感│(9 │
│    │   │    │  (4) │  (5) │  (6) │  (7)  │症状或│) │
│    │   │    │     │     │     │      │肺部炎│  │
│    │   │    │     │     │     │      │症的病│  │
│    │   │    │     │     │     │      │ 人数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注:请与每日10:30至11:00填写该报表后传真至所在上海市疾控中心

  报告人:           报告单位:      报告时间:

  表3. 上海市医院发热病人就诊情况汇总表

  报告单位:上海市疾控中心

┌───┬───┬───┬───────┬──────┬──────┬────────┬────────┬─┐
│报告单│发热病│发热门│发热门诊就诊者│有禽接触史并│有禽接触史并│来自疫区并伴有类│有其他接触史并伴│ │
│ 位 │ 人 │ 诊 │中伴有肺部炎症│伴有类流感症│伴有肺部炎症│流感症状或肺部炎│有类流感症状或肺│备│
│   │ 总数 │诊治病│  的病人数  │ 状的病人数 │ 的病人数 │  症的病人数  │ 部炎症的病人数 │注│
│(1) │ (2)│ 人数 │   (4)  │  (5)  │  (6)  │   (7)   │   (8)   │ │
│   │   │ (3)│       │      │      │        │        │(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注:请与每日11:00至11:30填写该报表后传真至所在上海市卫生局应急办。

  报告人:       报告单位:           报告时间:

  附件2:
  动物间禽流感疫情发生后卫生系统预防控制技术方案

  根据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部门一旦获得动物疫情信息,要立即与农业部门做到“三同时”,即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本区(县)畜牧兽疫站疑似或确诊禽流感的报告后,应组织人员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按照本方案对疫情涉及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消毒和动物扑杀人员个人防护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将密切接触者、疫点范围内饲养人员、动物扑杀人员一般医学观察结果和处置情况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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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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