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按照第三轮市区财政体制确定指导思想和原则,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区域财政发展差异的调节力度,均衡区域间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对区级财政收入增长的激励机制,促进市区两级共同“做大蛋糕”。
(六)加强财政监督,明确监管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各预算单位要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预算执行的合规性、有效性负责。财政部门要逐步建立起对财政支出基本信息收集、事前审核、事中跟踪、事后检查评估的监督新机制,努力拓宽财政监督范围。2006年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各项财政资金,尤其是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的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检查范围,提高检查比例;建立检查结果公开制度,加强财政监督的事后处置力度。
四、关于200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按照《
预算法》和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全面、准确地编列各项财政收入预算。
1.将2005年预算结转结余收入全部纳入2006年预算安排。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尽可能地节省政府利息支出,在继续保证财政稳健运行的前提下,将2005年预算结转和历年财政结余全部作为2006年预算收入来源,纳入财政总收入规模中安排。
2.编足编实上级补助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上级补助收入要编足编实,对中央已发文明确补助数额的,按发文数编列;税收返还数按上年返还数加当年“两税”增长的预计返还数编列;体制性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和已经确定的跨年度专项补助、结算补助和其他补助按上年执行数编列。
(二)进一步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进综合预算。
各预算单位应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相应的行政事业性开支统一按部门预算管理要求进行申报。
(三)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按现行市区财政体制编报。
鉴于第三轮市区财政体制已经市政府同意,市区间税收分成比例已明确,为此,2006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计划按第三轮市区财政体制下市区一般预算收入比重测算安排。
(四)落实审计整改意见,改进有关预算编制方式方法。
1.调整增人增资和开办费的预算安排方式。各预算单位增人增资和开办费指标由财政部门分解在相应的预算科目下安排,年度执行中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追加指标,据实核拨,以减少科目间调剂规模。同时,考虑到教育、科技和农业部门的支出非经法定程序不能予以调减,对这三个部门的相关指标不在其相应科目下预留,仍采取科目调剂的方式。
2.部门预算中人员、公用和项目支出三类指标分别编报,独立执行。各预算单位人员支出据实申报,据实核拨;考虑到部分单位情况特殊,公用支出确实不足,为此,允许各预算单位在核定的定额标准外,按需要从其项目支出规模中调剂部分作为公用支出的补充,一并编入部门公用支出规模中,由财政部门总额控制;项目支出按照规定的“经费支出分类表”分类编制,每一类项目支出与可执行指标一一对应,各类别指标间不得调剂。同时,规定各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必须同步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明确采购方式。部门预算一经人大批准,上述三类支出指标通过预算执行系统下达后,实行独立执行,不允许三类指标间相互混用;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非经规定程序审批,不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