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实施“夕阳红”教育工程。加强对老年人文化、精神和休闲娱乐方面的引导,完善老年教育办学网络,丰富老年教育内容,不断适应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四、切实加强领导,为构建学习型社会、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提供保障
1.完善领导和工作机制。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每年都要确定创建工作的重点,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建立创建职责与目标责任挂钩、工作绩效与考核评价挂钩的目标管理机制。宣传、教育、民政、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创建活动。
2.因地制宜分层次推进。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拓创新,走出一条发展社区教育、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新路子。经济实力比较强、城市化进程比较快的环杭州湾地区要努力成为全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先行区;温州、台州、金华等市及所属经济强县(市)要在城市、中心城区和经济强镇加快社区教育步伐;经济欠发达地区要把农民培训和就业致富作为社区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扎实有效地推进学习型社会创建活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3.建立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扶持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采取“政府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单位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建立多渠道投入的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职工教育经费,依法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职工培训。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和完善支持鼓励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政策保障体系。
4.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各级政府要加强终身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依托、适应新形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县(市、区)级社区教育中心(学院)、街道(乡镇)社区学校专职教师的编制按省政府浙政办发[2004]22号文件执行,以辖区总人口不超过万分之二的比例配备,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教师在职务、职称、工资和进修等方面应与其他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要充分发挥社区内教师、专家等各类专业人员和在校大中专学生的积极性,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的兼职教师和志愿者队伍,使之成为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的重要力量。
5.营造创建学习型社会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重大意义、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形成强大的创建声势,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舆论氛围,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我省学习型社会创建工作蓬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