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和验收管理的通知
(宁建工字[2005]119号)
各在宁建设、监理和施工企业:
根据
建设部“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设部建科[2005]55号文)及“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建标函[2005]121号文)、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建科[2005]206号文)和市建委“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建科字[2005]496号文)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的施工和验收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2005年6月以后开工新建的工程,节能设计必须经专项审查合格,方可用于施工。
二、加强对施工图纸的检查力度,杜绝“阴阳图纸”。凡未经审图中心盖章的施工图纸一律不得用于施工,所有施工图、设计修改图目录及修改图纸都应有审查机构加盖的审查专用章,各在建工程必须按合法有效的图纸进行施工。
三、建设工程涉及到以下内容变更的,必须报原审图中心进行变更审查:
1.建筑功能重大变更、层高或层数发生变化的;
2.建筑外围护节能措施变更的(外墙和屋面保温、外窗型式等);
3.加层改造、结构受力体系改变或基础型式、持力层有较大变动的;
4.主要措施不符合《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
5.室内消防系统、空调通风系统及强电系统等变更设计。
四、施工图纸中设计节点和具体的做法应详细、明确(特别是冷桥等部位)。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图纸应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改正和完善。南京地区新建居住建筑几种常用外围护保温的参考做法如下:
1.240厚粘土多孔砖墙体(KP1),内20mm混合砂浆,外抹保温砂浆(RE)厚度:北墙可采用12~20mm,南、东、西墙可采用8~18mm;
2.180厚混凝土墙,内外各20mm水泥砂浆,外贴挤塑聚苯板厚度:北墙可采用15~25mm,南、东、西墙可采用13~20mm。不宜采用保温砂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