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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流行性感冒预防控制工作方案与应急预案》的通知

  人感染禽流感病例的临床诊断、治疗按照卫生部印发的《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 (卫医发[2005]331号)执行,疫情调查处理及预防控制按照卫生部下发的《人禽流感疫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和省卫生厅印发的《江苏省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执行。
  五、流感大流行及其应急响应
  流感大流行是指当甲型流感病毒出现新亚型或旧亚型重现,人群普遍缺乏相应免疫力,造成病毒在人群中快速传播,从而引起流感在全球范围的广泛流行。流感大流行与季节性流感流行相比,危害程度及后果更为严重。20世纪人类曾发生过4次流感大流行,即 1918—1919年的“西班牙流感”、1957—1958年的“亚洲流感”、1968—1969年的“香港流感”和1977年的“俄罗斯流感”,每次流感大流行都给人类带来灾难性打击。世界卫生组织专家认为,近年来流感病毒变异重组继而发生流感大流行的危险性逐年增大。虽然人类新亚型流感病毒并不一定最终导致流感大流行的发生,但由于其潜在的威胁,必须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分阶段采取防控措施。
  (一)流感大流行疫情分级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规定,按照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发生与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将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一般(Ⅳ级)疫情:在江苏省内人的标本中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但未产生特异性抗体应答,或虽产生特异性抗体应答却未出现临床症状;或者在江苏省外出现人感染新亚型流感病毒的个案病例。
  较大(Ⅲ级)疫情:在江苏省内发现人感染新亚型流感病毒的病例,但未发生人传人现象;或者在江苏省外出现人感染新亚型流感病毒病例的局部多发现象。
  重大(Ⅱ级)疫情:在江苏省内发现新亚型流感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或者在与江苏省来往密切的地区出现人感染新亚型流感病毒病例的局部流行。
  特别重大(Ⅰ级)疫情:新亚型流感病毒在江苏省内人群中持续、快速地传播;或者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发生流感大流行。
  (二)分级响应
  1.一般(Ⅳ级)疫情的应急响应
  对于在江苏省内人的标本中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的,由发现地将被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株的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学观察、消毒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
  对于进入江苏省境内的人感染新亚型流感病毒个案病例或其密切接触者,由发现地将有关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学观察、治疗、消毒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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