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5〕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2005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鞍山,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切实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树立部门和行业良好形象,从即日起,开展2005年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议对象及内容
(一)评议对象
全市与软环境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均为政风行风评议对象,即5类,69个部门、行业和40个基层单位。
1.重点评议类(11个)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环
保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执法监督类(12个)
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物价局、消防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鞍山海关、鞍山烟草分公司。
3.综合管理类(25个)
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局、市房产局、市信息产业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水利局、市外经贸局、市商委、市文化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国资委、市人防办、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房地产开发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社会服务类(21个)
市公用局、千山风景区管委会、玉佛山风景区管委会、市气象局、沈铁鞍山车务段、鞍山供电公司、鞍山邮政局、鞍山移动公司、鞍山联通公司、鞍山网通公司、鞍山电信公司、鞍山铁通公司、鞍山石油公司、工商银行鞍山分行、农业银行鞍山分行、建设银行鞍山分行、中国银行鞍山分行、市交通银行、市商业银行、市人保财险公司、中国人寿鞍山分公司。
5.重点基层单位(40个)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市公安局巡防支队、市司法局劳动教养院、市司法局公证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鉴定办公室、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市规划局规划审批处、市环保局尾气办、市环保局环境监理处、市交通局运输车辆管理处、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市工商局巡查分局、市国税局稽查局、市地税局稽查局、市技术监督局稽查队、市技术监督局质检所、市药监局稽查处、鞍山海关调查处、鞍山检验检疫局综合业务处、市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市经委盐政管理办、市建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委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站、市教育局招生办、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市人事局军转办、市社保局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市劳动监察支队、市民政局殡仪馆、市民政局复员军人安置办、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市城建局绿化处、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市农委农村经营管理站、市公用局节水办、千山风景区综合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