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以上规定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三)一级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疫情:
在2个以上设区市发生;
全省10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
国家规定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的。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
红火蚁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由政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
一、省防控红火蚁疫情应急指挥机构
福建省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防控红火蚁疫情工作,作出红火蚁疫情应急防控的重大决策。省指挥部下设农业植物办公室,挂靠省农业厅,其职责是:负责全省红火蚁疫情的预防管理等日常工作;按照省指挥部的要求,制定具体防控措施,提出应急处理的工作建议,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省指挥部成员主要由省农业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外经贸厅、省卫生厅、省林业厅、省广电局、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监局、省政府纠风办、省治理公路和水上交通“三乱”办、省口岸与海防办、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民航福建安全监管办、省交警总队以及省军区后勤部、武警福建总队、武警福建边防总队等有关单位组成。
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省农业厅: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迅速对疫情等相关情况作出全面分析、评估,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核实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指导疫区实施封锁;监督、指导对发生区(点)内红火蚁的铲除扑灭工作;协助疫情发生地做好疫区内货物、车辆的检疫工作;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药品、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评估疫情处理时用于封锁、扑杀红火蚁等所需费用,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协助各地做好疫情处理预备队人员的培训;组织做好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省委宣传部:加强对各种新闻媒体的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红火蚁疫情应急控制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相关防治知识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