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6年第2季度“劳动力调查表”(Y201表)增加“调查时点居住地”、“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婚姻状况”、以及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和技术等级或职称情况,将原来的“户口登记状况”分解为“户口登记地情况”和“户口登记地类型”,就业身份分解为“工作单位或经营活动类型”和“工作性质”。
十五、劳动统计
(一)基层表。
在“劳动情况”(SY-I102-1表)的“在岗职工”项下,增加“长期职工”和“临时职工”。
(二)综合表。
1.在“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I301)的“在岗职工年末人数”项下,增加“长期职工”和“临时职工”。
2.根据省统计局《关于报送2005年劳动统计年快报的通知》(粤统办字〔2005〕42号)要求,增加“劳动情况快速年报”(SY-I001表)。
十六、城市住户调查
(一)“城市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调查表”(W104表)增加补充资料:“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部);“接入有线电视网络的电视机”(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台)。“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总额”(元)。
(二)暂停上报“城市居民家庭食品调查长表”(W107表)。
十七、价格统计
(一)根据工业品价格调查制度的要求,实行新的工业品价格调查目录。
(二)调整流通消费价格统计分类目录。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新一轮流通消费价格统计调查商品(服务)目录和指标解释的通知》(国统字〔2005〕18号)。将省、自治区、上报的“省、自治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301表)”、“省、自治区商品零售价格指数(V302表)”、“省、自治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V303表)”的上报时间由原来的年后10日提前到年后6日。
十八、企业调查
(一)企业景气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1.将“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列入企业景气统计报表制度,表号为N241表,报送时间为每月22—25日。
2.年报(N131表)上报时间修订为2月20日前。
3.报送方式增加网上直报(详见企业景气调查制度)。
4.增加对各区行政区划代码的说明(详见企业景气调查制度)。
(二)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
1.企业集团统计范围:增加了“重点企业”字样。
2.调查表式及内容:增加“重点企业的调查表式及内容与企业集团调查表式及内容一致”。
3.企业集团各项指标统计原则:增加“重点企业各项指标统计原则与企业集团各项指标统计原则一致”。
4.报送渠道与方式:
(1)报送渠道增加“深圳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
(2)报送方式修订为“软盘及纸介质报表各一份”。
(3)通信地址增加深圳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地址。
5.报送时间:年报上报时间修订为2006年4月28日,定期报表上报时间修订为2006年7月28日。
(三)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跟踪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1.报送渠道与方式:收表单位修订为“深圳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报送方式修订为报送软盘及纸介质报表。
2.报送时间:2005年年报上报时间修订为2006年3月25日前,2006年定期报表上报时间修订为2006年7月25日前。
(四)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