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建筑业统计
(一)基层表。
1.所有价值量指标的计量单位均由“万元”调整为“千元”。在“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202表)、“建筑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C203表)、“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C204表)、“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5表)中,取消与“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相重复的内容。
2.“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102表)按经济普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613表)中“生产情况”的指标调整,增加“在外省完成的产值”按地区分组,在从业人员情况部分增加“年末从业人数”。
3.“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C104表)按经济普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613表)中“房屋建筑完成情况”的指标调整。
4.“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3表)按经济普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614表)的指标调整。
5.“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105表)按经济普查“劳务分包及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C615表)的指标调整,取消其中带“*”号指标,在从业人员情况部分增加“年末从业人数”。
6.“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202表)中增加建筑业总产值“在外省完成的产值”按地区分组;取消补充资料“上年同期建筑业总产值”。
7.“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203表)中,在“管理费用”指标项下增加“工会经费”;在“劳动、失业保险费”指标后增加“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在“本年应付工资总额”、“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指标后分别增加“其中:主营业务应付工资总额”,“其中:主营业务应付福利费总额”,在“其中:竣工工程”指标后增加“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劳动、待业保险费”改为“劳动、失业保险费”,调整到“本年折旧”指标后;“经营费用”指标调整到“其他业务利润”指标之后。
8.“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5表)中增加“2、营业收入合计”、“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3、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6、营业利润”、“8、本年折旧”、“9、劳动、失业保险”、“10、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五、全部从业人员季平均人数”,“企业总收入”改为“建筑业总产值”;取消“其中:劳务收入”、“2、税金”。
(二)综合表。
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C403表)宾栏增加“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分组。其他综合表根据基层表所修订的内容做相应的调整。
十、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统计
(一)基层表。
1.增加“法人单位基本情况”(E101-1表),按经济普查601表调整。
2.增加“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E101-2表),按经济普查602表调整。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年报表”(原表号SY-E001表),增加补充资料“年末零售营业面积”。表号调整为SY-E102-1表。
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分类年报表”(原表号SY-E001A表),“零售额”等指标增加上年同期数,表号调整为SY-E001表。
5.“限额以上餐饮业商品销售情况”(原表号E102-2表),表名改为“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经营情况”,指标进行相应调整。增加补充资料:年末餐饮营业面积、年末住宿或餐饮企业拥有床位数、年末住宿或餐饮企业拥有餐位数,表号调整为SY-E102-2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