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废止《深圳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1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29日)废止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2005年12月8日 深统法字[2005]9号)
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对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深圳市统计局对国家和省的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将《深圳市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做好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市统计局成立由邓平局长任组长,孔爱玲、李必祥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2005年年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年报协调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区统计局要相应成立由局领导牵头的年报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职能部门负责年报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年报中出现的问题。
二、认真贯彻执行统计制度方法,如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今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又是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头一年,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市建设成就,意义十分重大。国家和省为了从总体上保持与经济普查一致,对国家报表制度规定的表式、调查范围、指标内容、调查方法基本不作调整。但省统计局对专业统计作了一些调整部署,主要是: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由企调队负责;非农户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由农调队移给投资处;社科处新增建筑科技情况调查;将《基本单位情况统计》101表列入专业统计,其中规模以上企业由各专业负责,规模以下企业的增减变动情况由普查中心负责。我市基于现代化管理需要,根据市领导指示,增设了反映“效益深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标体系,对报表制度也作了适量的变动。因此,各级统计部门要坚决按照统计制度方法要求,认真组织完成年报和定期报表任务,为政府的管理决策提供可靠数据和优质服务。
三、抓好网上直报,加强统计数据的质量控制。为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全面实施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的通知》(深府办〔2005〕94号)精神,抓住机遇,专人落实,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效率。要根据在地统计和GDP核算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基层各专业报表数据的审核、监控和检查评估,层层把关,确保报表质量,提高我市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各区统计局要充分做好年报的人力、物力准备工作。各区统计局要统一调配好局内部的人力和物力,落实好每个专业人员,充分做好物质准备,确保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市直各有关部门及报表填报单位要高度重视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要切实加强统计工作,解决必要的人力物力和工作条件;要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办事,严格执行我局各专业的年报和定期报表制度,完成我局布置的各项报表任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