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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2006年春运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共40天。为促进构建和谐社会,认真做好我市的春运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和保证重点物资运输,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喜庆祥和的氛围中欢度我国人民的传统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06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为做好春运工作,市政府成立了200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春运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运输管理部门都要相应成立春运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春运工作。各地对春运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同时报市春运办。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各级劳动保障、旅游、教育部门要深入厂矿企业、社会团体、学校,及时掌握民工、学生、旅游客流的动态,定期发布和交流劳动力市场和旅游等信息,组织民工、、学生、旅游客源有序合理流动,配合运输部门做好春运工作。
  二、科学组织运力,努力满足需求
  春运期间,将会出现“经商客流”、“探亲客流”、“民工客流”、“学生客流”和“旅游客流”,形成客运高峰。各运输部门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客流特点和主要群体流动的规律,做好运量预测,合理安排运力,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对民工输入输出量较大的地区,适时加开车船,增加班次,增辟线路。要制订应急工作方案,增强应变能力。交通运管部门要采取措施,组织增开省内道路客运和省际间的客运直达运输,抓好水上的客运和轮渡的运输;机场公司和市公交公司要重点抓好铁路、港口、机场、长途汽车站等与市内交通的衔接疏运。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民工输入、输出集中的地区做好民工客流的重点监控工作,组织引导民工有序流动。
  各运输部门要在确保旅客运输的同时,统筹安排好货物运输,保证煤炭、油品、粮食、化肥和市场供应等关系国计民生物资的运输,保障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正常有序运转。
  三、强化管理,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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