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
(辽委办发[2005]32号)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根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发[2005]21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党政机关在节约型社会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重要意义,全力打造节约型机关。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党政机关全面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引导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自觉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的良好习惯,在机关内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二、突出抓好节约用电
降低空调能耗。控制空调用电负荷,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建议机关办公楼夏季空调设定温度不低于26℃,冬季设定温度不高于20℃。开空调时减少开窗开门次数,尽量缩短空调的使用时间,会议室、接待室空调设定为即时开启。无人办公时关闭空调,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主机。
搞好照明节电。办公时间充分利用自然光照,阳光充足、室内光线好时不开灯。走廊和通道尽量设定间隔开灯,减少灯管数或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办公室、会议室做到人走灯灭。
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选购待机能耗低的电子产品,使用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尽量减少开启和使用次数,启动省电模式功能,长时间不用时或下班后彻底切断电源。
减少电梯能耗,低楼层尽可能少乘用电梯。
三、高度重视节约用水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坚决避免长流水现象的发生。机关游泳池、浴室、水房、食堂、卫生间等地要将用水器具、洁具更换为节水型产品。用水过后要随手将水龙头关紧关严。单位内部绿化、洗车等用水鼓励使用雨水和再生水,擦地要尽可能一水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