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防治策略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在县级以上城市人群较集中的中心区立公益广告牌(每 块至少2×4米,每个县至少1块,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地至少4块,贵阳每市区不 得少于8块)。
3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尽其职,加强协调。近期的重点工作是,省教育厅 要认真组织开展各大专院校及中学的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省文化厅要与工商、公安部门配 合,加强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管局、省劳 教局等,要加强对吸毒等高危人群的宣传教育,与卫生部门合作加强艾滋病监测管理;省总 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要配合卫生等职能部门,做好职工、青年、妇女防治艾滋病知识的普 及教育,依法维护职工、青年、妇女中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合法权益。其他部门 要根据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制定的《贵州省有关部委厅局(团体)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职 责》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各级政府要组织社区、街道乡村基层组织,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落 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5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要学习了解艾滋病防治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由省委党校及 各级党校安排艾滋病防治知识课程,将艾滋病宣传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作为各级领导干 部必学内容。
6在吸毒千人大县和吸毒人员集中的关押场所,要重点宣传毒品危害、艾滋病预防控制知 识,提高吸毒人员知晓率,降低其危害行为。
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上述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将 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及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艾滋病防治 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 ,真正参与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加强艾滋病防治能力建设。一是加强艾滋病防治监测网络的建设,年内 建设46个县疾控中心初筛实验室,以后逐步在全省二级以上的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疾控中心 设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二是全面提高抗病毒治疗能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要具备开展艾 滋病抗病毒治疗的能力,有经过培训的并能胜任抗病毒治疗的医务人员。三是各级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中增设艾滋病防治专业科室,地县两级应有艾滋病防治专职工作人员4至6名。四是 监狱、劳教单位和戒毒所要逐步提高对艾滋病感染者的监管能力。
(四)加强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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