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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年夜饭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年夜饭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杭卫发[2006]1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06年春节即将来临,我市各大中型餐饮单位正紧张有序地为供应年夜饭作准备。为更好地贯彻《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保证广大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对年夜饭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提供年夜饭的餐饮经营单位不得超负荷运转,禁止擅自扩大经营场地或异地设置就餐场所。
  二、提供组合装年夜饭套餐外卖的单位必须做到:
  1、加强年夜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把好原料食品卫生质量关,落实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
  2、外卖(送)年夜饭套餐必须定型包装产品,并按食品标识标签的要求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地址、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保存条件及食用方法,并做好登记工作。
  3、禁止在年夜饭套餐中使用改刀的熟食卤味等食品,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有毒有害的水产品和难以鉴别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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