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做好教育改革实验与教育交流工作。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实验区的实验工作,促进学校形成依法自主办学、自我发展、充满活力和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形成具有现代学校制度的办学思想和风格。开展对各区县高中教育与国内外教育合作交流工作的调研,推进本市高中教育与国内外高中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2、修订和实施学科课程标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材立项、编写、审查和试用工作,加强教材建设,做好试验教材的编制和成套教材的修订工作,完成2006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材的审查工作及相关成套教材的修订工作。建立教材选用制度,规范教材选用行为。加强对学校实施课程计划的指导和管理。编写上海市辅读学校义务教育各科课程指导纲要,进行课改试点研究。制订和完善《上海市中小学多语种教学实验指导意见》,加强对本市开展多语种教学实验的指导与研究,逐步扩大试点学校的范围。
1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认真总结和研究小学一、二年级和初中起始年级全面推行新课程新教材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做好2006年秋季高中起始年级全面试行新课程新教材工作,在人、财、物方面做好准备工作。总结静安、徐汇、闸北、金山、崇明5个区县课改综合试验区试验的经验,加强对区县全面推进二期课改的指导。召开区域推进二期课改现场会。召开上海市高中全面推广二期课程改革工作会议。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改革教学模式,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现代化,鼓励学校在实施课程教材改革中,设计符合学校实际的课程计划,形成多样化的教育模式和教学特色。
14、重视教育科研和教育创新。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针对基础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瓶颈问题进行研究与探索,引导学校和教师结合自身工作开展教育科研活动。积极推进教育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与辐射,特别是区域推进科研成果的应用和辐射,促进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和学生素质的提升。
15、加强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制订二期课改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方案,做好在部分区的试行工作。加强对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课程实施进展和学校转型性变革等情况的监测与评估,为二期课改的全面推进提供保障。
16、深化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和评价制度改革。修订并完善本市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与考试办法,推进“减负”工作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召开《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册》试行工作研讨会,进一步修订、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册》。编制《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辅导材料,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启动部分区县小学、初中学籍电子化管理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