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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27名,其中,主任(兼党委书记)1名,副主任3名,专职副书记1名;正副科长13名。后勤服务人员核定事业编制3名,为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核定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国资委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受市国资委的监管,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同时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市国资委与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1、与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市国资委按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和经济运行的要求,组织国有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抓好企业管理等。各经济管理部门应支持、指导国有经济的调整、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进步和协助维稳工作。市国资委支持各经济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2、与财政部门的关系。市国资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财务会计方面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监督;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资产统计结果定期报财政部门备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规草案的起草、拟订应征求财政部门意见。国家、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措施,包括市属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分流人员费用、破产企业安置职工等费用,由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管理和监督。市国资委对所监管的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条件成熟时按国家、省有关预算编制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编制工作,作为政府总预算的组成部分由财政部门统一汇总和报告,预算收入的征管和使用接受财政部门监督。
  3、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关系。市国资委应要求所监管企业执行劳动保障部门制订的劳动工资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劳动保障部门不再审批市直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和负责人员的薪酬;劳动保障部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完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市国资委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再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4、与组织部门的关系。除市委指定的市属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由市委管理外,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其它班子成员由市国资委党委管理。
  5、与纪检部门的关系。市国资委纪委负责检查、处理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其中涉及市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由市纪委负责查处,市国资委纪委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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