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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

  四、优化结构,全面提高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一)加大建筑业结构调整力度。按照“扶优扶强、做专做精”的原则,对全省建筑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形成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层次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鼓励支持骨干建筑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资产规模大、管理先进、技术含量高、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培育发展一批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公司。鼓励和引导中小型建筑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提高专业承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的协作配套能力。大力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鼓励大中型骨干建筑企业组建劳务公司,支持小型和专业类建筑企业整体转型为劳务分包企业,扶持农民工输出较多的地区组建建筑劳务公司。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可以发展房地产、建材、物业管理等产业,延伸产业链。
  (二)大力拓展省外和国外市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支持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把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东北和国家重点工程作为开拓市场的重点,提高我省建筑企业和勘察设计单位在国内市场的占有份额。继续扩大海外工程承包业务与劳务输出,加强与对外承包商的联营、合作,充分利用其对外经营签约权参与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赋予对外工程承包经营权。
  (三)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大力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改进和提升建筑业。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将环境保护、节约资源贯穿到勘察设计和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大力发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建筑,促进建筑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新技术、新工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企业可提取10%—30%用于奖励经营者和科技人员。设计、施工要以营造“绿色环保型建筑”和“节能省地型建筑”为目标,最大限度的降低对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影响,使建筑业真正成为“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加大宣传,提高优势企业的知名度。开展全省建筑企业综合实力50强、建筑专业承包企业20强、建筑装饰装修企业20强和勘察设计企业20强评选活动,扩大企业影响,提升企业知名度。加大对省优质工程、省优秀建筑企业和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宣传,鼓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实施人才战略,建造优质精品工程。获得“省四优工程勘察设计”、省优质工程“天府杯”奖和国家“鲁班奖”的企业,在承担政府工程、评优评奖等过程中给予优先考虑。
  (五)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建筑行业的人才培养。围绕培养高级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两个重点培养建筑、勘察设计企业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工程技术人才、一线操作人员4支队伍,实现各类人才的全面发展。按照国家对建筑行业实行准入制度的要求,强化建筑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对已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要严格资格注册制度,促进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培训,全面推行建筑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指导下,由省建设厅组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核发。将拟进入建筑业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大力开展以农村劳动力转移为主的农村技能型人才培训和外出务工人员培训。农民工培训经费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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