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出行”这一主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手段,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深入乡村、社区、单位和学校,深入客运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大力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使交通安全宣传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积极参与、主动维护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要继续做好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售票员、安全员等经常性交通安全教育,根据车辆驾驶员和乘客等不同人群的不同特点,要开展不同形式、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有效性。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交通安全工作
要在农村牧区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农牧民群众的交通守法意识。要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好农村牧区客运班线及班次,切实解决好集市日、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农牧民群众的出行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同时,要推广使用适合农村牧区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确保农牧民群众出行安全。
六、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
要建立客运驾驶员交通肇事、交通违法情况定期抄告制度。公安部门要定期将客运驾驶员交通违法情况、交通肇事情况通报给其所属的运输企业和当地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告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运输企业名单。要建立新审批客运线路通报制度。交通部门要将新审批的客运线路特别是跨省长途客运线路及班次、停靠站点等情况,及时通报给公安部门。要建立特大事故责任倒查情况通报制度。对在交通管理或运输管理工作中存在不按规定履行职责、不严格执法,以及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除按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外,还应将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分别在公安、交通系统进行通报,以增强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人员的自律意识。
七、制定和完善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事故救援能力
各地区要根据本地道路运输线路的特点和恶劣天气条件等情况,制定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现场组织指挥、医疗救援、交通疏导、事故勘查等一系列处理程序和工作步骤,落实各部门的责任,并适时组织演练,提高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置能力。要与农村公路沿线村镇医疗机构加强协作,构建交通事故医疗急救体系,提高快速救援能力,减少交通事故中因救治不及时而导致死亡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