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进一步开拓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旅游宣传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旅游宣传促销机制。突出重点,突出特色,采取多种形式,对南宁旅游的整体形象进行策划、包装、宣传和推介;建立健全旅游宣传促销政企联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促销机制,把旅游形象作为城市名片着力推介。积极开展特色促销活动,包装完善面向客源市场的旅游产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促销活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升级完善旅游信息网,加大运用现代媒体宣传南宁旅游产品的力度,拓展国际国内旅游市场。
四、加强领导,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旅游业发展
20、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以抓工业、抓农业的力度抓好旅游业的发展,把加快发展旅游业作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扩大开放、繁荣地方经济、增加就业的大事来抓,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市加快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旅游工作例会制度,统筹规划和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旅游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县区旅游业发展的协调指导。充实市、县区旅游工作队伍。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旅游业发展,紧密配合协调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对旅游业发展重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营造旅游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21、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全面提高旅游人才队伍素质。加强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发挥旅游教育培训机构作用和区内外高等院校的办学优势,抓好旅游业发展急需及短缺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完善旅游行业的职业准入制度,实行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考试制度,抓好旅游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创新用人机制,用好国家关于西部地区吸引人才、鼓励人才创业的政策,建立旅游人才信息库,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大力吸引优秀旅游人才到我市创业发展。
22、制定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制定实施《南宁市加快旅游业发展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南宁市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推进旅游项目和产品的开发保护和建设步伐。各县区要根据南宁市旅游业发展实施方案制定本县区旅游业发展实施方案,加快县区旅游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建设。加大对南宁市旅游业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建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十一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重点用于旅游资源保护、旅游项目的前期工作、旅游宣传促销和人才培训、旅游市场开发和奖励。各县区财政也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增长。研究制定在收费、土地使用、投融资、招商引资、人才智力资源开发、宾馆改造及旅游产品和商品的开发建设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快南宁市旅游业跨越式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