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深化旅游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竞争力。深化国有旅游企业改革,积极推进股份制,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旅游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创新,通过合资、合作、联合、兼并、拍卖等方式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旅游企业集团和经营合作网络,实现企业间的优势互补。吸引国内外知名旅行社和世界知名饭店集团来我市发展和投资建设。
14、拓宽旅游项目融资渠道,为开发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深化旅游业发展投融资体制改革,以政府投资为引导,以社会和外资为主体,积极拓展旅游开发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旅游资源的保护、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景区的开发建设等。放开旅游资源开发市场,实行产权清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投资政策。在融资途径上积极争取景区经营权质押融资、股份制方式融资、国家政策性贷款、银行授信贷款、国债资金、财政专项资金以及企业直接投资等。
15、加大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积极筹集社会资金加快建设步伐。以项目为载体,做好项目基础性工作,策划、包装一批优势旅游项目,吸引国内外知名的大企业、大财团参与我市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国有景区(点)除国家明确禁止外,在统一规划和严格保护下,按照旅游资源所有权、管理权与项目特许经营权三权分离的原则,以特许、转让、承包等方式,依法对景区经营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加快景区的开发与建设。
16、加快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管理“136”目标,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南宁市内外部交通环境,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和通往各主要景区交通网络建设,建设完善南宁通往外部的公路、铁路、航空交通网络;建设旅游码头,开辟水上旅游航线。加快饭店改造升级,提高旅游接待设施水平。建设完善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完善旅游景区、景点及旅游沿线的配套服务设施和功能。加强景区的护林和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景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结合推进城镇化进程,做好景区的拆迁和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城市景观建设,建设若干游憩商业区,建设商务会展旅游的平台,提升城市旅游设施功能。
17、加快旅游商品开发步伐,不断丰富旅游商品市场。加大旅游商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力度,积极挖掘和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景区特色的旅游工艺品、服饰和土特产商品,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企业和名、优、土、特产品。积极发展旅游工业和旅游农业,推进建立旅游消费品加工和供应基地,延伸旅游业上下游产业链。加强旅游商品市场建设,发展旅游商品购物市场,提高旅游商品销售收入在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
18、加强旅游管理,实现旅游产品升级。整顿旅游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整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打击欺骗、强迫旅客购物等不良行为。完善南宁市旅游管理法规体系,加强政府各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强化旅游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我市旅游行业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标准,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主要景区的旅游行业管理与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大力推广旅游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