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重点推进境外大项目。逐步提高机电工程项目比重,积极承揽技术含量高且能带动国产设备、材料、技术出口的项目。引导、支持企业以先进技术和管理优势,特别是以成套先进技术和设备,承揽大型工程项目。建立大项目协调制度,推动有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参与跨行业承包工程及境外投资大项目的实施。各有关部门对在外实施的大项目要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项目进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企业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的风险和效益进行评审,以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质量与效益。
三、加强领导,夯实基础,营造“走出去”的良好环境
(十)切实加强“走出去”的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高层次、权威性的实施“走出去”战略协调指导机构,研究制定促进“走出去”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走出去”战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在研究工作、布置任务,组织团组出访考察、举办各类洽谈会等重大活动中,将“走出去”与“引进来”有机结合,内外联动,“三外”互动,促进协调发展。
(十一)加快制订“走出去”发展规划。各地要结合“十一五”发展规划,从各自产业特点和企业需求出发,因地制宜确立发展目标和重点,尤其是要引导有条件、有实力的各类企业,将“走出去”作为提高国际竞争力、应对各种贸易壁垒的重要策略,抓紧制订“走出去”发展规划和实施步骤。
(十二)加大“走出去”促进工作力度。市本级建立专门的“走出去”促进机构,专业从事“走出去”促进工作。各地要建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逐步健全“走出去”促进网络,上下联动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和利用宁波国际承包工程商会的平台功能,鼓励相关项目公司联合其他工程承包配套企业参与国际承包工程市场竞争。商会要进一步加强力量,联合、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建立为我市承包工程企业服务的信息交流、协调服务、人才保障三大支持体系,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各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处和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拓宽渠道,扩大信息来源。建立“走出去”意向企业档案和资料库,及时为企业提供准确有效的国别环境、政策和合作项目等信息及相关服务。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引入相关咨询公司、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十三)加强“走出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快建设一支跨国经营的人才队伍。通过国内院校和企业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国内专业培训和出国培训、派往海外企业和海外工程项目第一线实地锻炼等多种渠道及形式,培养跨国经营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积极组织“走出去”专项国际人才交流,大力吸引国内外“走出去”高层次专业人才,鼓励“走出去”企业聘用所在国专业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