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各项节水措施,努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编制我省“十一五”节水规划,把节水工作推向一个全新阶段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契机,结合新型工业化战略实施和
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把《云南省“十一五”节水规划》作为全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也作为全省第一个节水中长期规划,列入编制任务。通过规划,指导、协调全省“十一五”节水工作。按新思路、新要求、努力把全省水资源节约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完善水资源节约的法规政策
以2002年重新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为依据,修订、制定《云南省水资源节约条例》等水资源节约的相关法规制度。根据节水工作的实际,适时出台有利水资源节约的财政、税收、价格、投资、质监、城乡建设、规划设计、教育宣传等方面的政策及激励机制,完善政府参与和引导,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多元化的节水投资体制,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水资源节约工作制度。
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主的用水、节水统计指标和相应的统计、分析和检查制度。
(三)按水资源条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产业布局、产业调整、产业发展都要以水资源的供给和保护为基本条件,严格论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及工程设计要切实落实节水“三同时”措施(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工业要结合清洁生产工作,加大以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循环使用率及低耗水新产品开发的技改力度;农业要积极调整农作物的种植结构和布局,采取综合节水措施,提倡精确灌溉,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旅游业、服务业的发展以及城市的建设都要强化水资源节约和水资源保护的管理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用水的定额、计划、计量制度,推动节水技术开发与推广
建立健全凭证取水、总量控制、计划指标、用水计量与统计、节水产品认证等制度。严格按计划供水,推行计量用水、抄表到户管理办法。对超计划、超定额的用水部分,坚决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同时,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各类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水的标准制定和节水标识颁布等工作。
(五)鼓励水资源循环使用,加强供水管网维护改造
有关部门要把水资源循环使用作为节水工作的重要措施认真落实,实现一水多用、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促进节水工作的发展和突破。
城镇和企业的供水管网要重点加强管理,大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有效减少供水管网的漏损。同时要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市场化、产业化运作的相关工作,要积极研究污水处理费对企事业单位实施中水回用的相关返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