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5]17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发改委《关于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省是水资源较为短缺的省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水体污染严重,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已经成为制约全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深化供排水管理体制和水价改革,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建立节水型社会,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云南省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实施意见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省是水资源较为短缺的省份。全省人均水资源开发利用只有310立方米,低于全国人均350立方米的水平,且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水体污染严重。目前全省城市日缺水约100万立方米,昆明、玉溪、曲靖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缺水尤为严重,人均水资源低于1700立方米的国际用水紧张警戒线标准,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已经成为制约全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建立节水型社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特提出以下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实施意见。
  一、全省水价改革的基本情况
  水价改革和节水工作涉及到水资源费、水利工程、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等多个环节,影响面广。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水价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农业用水无偿使用状况有所改变,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价格逐步提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管单位经营困难的局面;城市供排水价格总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基本摆脱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型水价的状况;城市供水企业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全省已有34个城市推行了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水资源费征收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加强;在推进水价改革中,实施了价格听证、成本监审制度,增加透明度,促进了水价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我省水价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供水体制改革滞后。水利工程和污水处理单位长期以来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水价收入未能完全用于供排水的运营,平调、挤占水价收入的问题突出,供排水单位缺乏产业化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二是水资源费标准、水利工程及污水处理价格总体水平仍然偏低,与我省水资源紧缺状况不相适应。由于征收管理和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存在着现有价格政策执行不到位、征收率低等问题。三是未全面建立科学合理的计量计价方法。农业用水渠系建设薄弱,缺乏供水计量设施,实际操作中只能按亩积收费,水费与用水量没有直接关系,农民和水管单位缺乏节水意识,农业用水利用效率不高。城市供水由于管网老化,绿化、市政设施、消防等公共用水不计量、不收费,水漏失和浪费现象突出,管网漏损率和产销差率高。四是缺乏行之有效的考核、激励和成本约束机制。随着城市供水价格的提高,供水成本也快速上升,企业人员膨胀、工资福利偏高,部分城市供水设施建设超前,供水能力相对过剩 (实际供水量平均仅达到供水能力的50%左右),对水价成本形成巨大压力。五是地下取水缺乏有效的统一管理。昆明等城市地下水过量开采问题突出,导致城市自来水供水量不合理下降,加剧了供水能力过剩等矛盾。六是有关水价改革和监管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还需进一步完善。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