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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重新修订印发《广东省水利厅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审核(批)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五)现场审查会
  对投资大、跨行业、跨行政区的基建工程及重点工程,厅组织召开项目现场审查会。现场审查会一般在可行性研究审查过程中召开一次,初步设计现场审查会仅限于重点工程和特别复杂的工程。
  现场审查会由建管中心或农电局会同主管处组织,一般由分管厅总工主持,会议通知由建管中心或农电局发出。
  现场审查会视工程的具体情况邀请厅有关业务处室参加。
  现场审查会之前建管中心或农电局应完成审查意见初稿,审查会议结束时形成审查意见,如有设计内容需要补充修改,应将初稿提交项目法人、设计单位作为修改设计的依据,设计修改完善后再报厅审核(批),修改设计时间不作为项目审查工作日计算。
  (六)批文印发
  批文审定签发后,由办公室印制、主办处发出。批文原件由主管处负责存档。正式批文分送建管中心或农电局、主管处、会签处室及签发领导。
  (七)审核(批)时限
  审核(批)办文时限:办公室收文登记1个工作日,主管处项目行政准入审查和资料完备性审查5个工作日,建管中心或农电局40个工作日,每个会签处(室)5个工作日,总工10个工作日,办公室核稿3个工作日,厅领导5个工作日,印制发文3个工作日。
  建管中心和农电局应内部调整技术力量,优化人员组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批)工作任务。当候批文件发生拥挤时,应向候批单位发出延时审核(批)函,并会签主管处以及明确延批时间。
  四、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核(批)
  批复初步设计后,出现对原初步设计批复的重大变更或者出现重大的工程技术难题等,项目法人委托设计单位提出修改方案报市水利(务)局初审后再报厅主管处,厅主管处视情况采用现场办公的办法解决。
  现场办公会由主管处组织,分管厅总工主持,建管中心或农电局、主管处、计财处以及相关业务处室参加。
  现场办公会议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分管厅总工签发。具体修改及调概的批复文件另按本工作制度办理审核(批)。
  五、查询
  在项目规定的审核(批)时限内,不接受查询。
  项目未能在规定的最后时限内审核(批),报送单位可向厅办公室查询。
  六、其它
  本工作制度尚未涵盖的专项设计审核(批)工作制度另行规定,但专项审核(批)时限不得超过本工作制度规定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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