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活动以“辉煌的十年”为主题,围绕公务员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改进政府服务三个重点,充分宣传10年来取得的工作成就及其良好的社会反响,突出宣传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建设、考试录用、竞争上岗、考核、培训、辞职辞退、深入开展行为规范教育和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以及改进政府服务等所取得的成绩。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举办纪念
《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8月14日,全市统一组织纪念
《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主要内容:一是举办“辉煌的十年”——天津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成果展;二是广泛宣传我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来的工作情况,开展有关政策的咨询;三是组织有关部门,现场受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活动形式:市级机关和各区县机关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地点,统一进行,市级机关在市中心地区集中进行,各区县机关在本区县的中心地区集中进行。
1、成果展示:各单位将本单位制作好的展牌(规格为2×3米)集中展示,展牌内容包括:本区县、本单位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情况和队伍素质、结构的变化情况,实施公务员制度以来各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等。
2、现场咨询:采取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帮助、协调解决困难以及发放有关政策的宣传材料等方式。
3、现场受理:市、区级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窗口”单位要组织人员现场受理群众反映和投诉的有关单位和公务员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不文明、不公正问题,并做好记录,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对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要告知当事单位和人员限时办理。
届时,请市有关领导现场视察指导,请天津市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特邀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请新闻单位进行现场采访报道。
(二)组织纪念
《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知识竞赛。
与有关媒体联合,8月初在媒体上刊登竞赛试题、参赛规则,对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全部正确的,采取抽奖形式,确定获奖名单,在组织效果好、参赛人数多的单位中,评选出优秀组织奖,予以奖励。
(三)组织“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征文活动。
全市机关和公务员要围绕这一主题,分别撰写本单位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先进个人的事迹以及个人做好本职工作的感想和体会。征文时间为8、9两个月,征文活动结束时,组织有关人员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予以奖励(具体活动方案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