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
关于重庆市2003年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3]13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委制定的《重庆市2003年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重庆市2003年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强化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措施,推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办(2002)69号)要求和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年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2003年全市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中心,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化勤务管理制度改革,大力加强公路巡逻民警队正规化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地区、区县(自治县、市)镇(乡)道路交通和治安管控能力,全面推进平安大道建设。
总体要求:严格按照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平安大道创建标准》和《平安大道评价指标体系》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通过等级评价,促进创建路段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认真落实勤务制度,强化路面监控,积极应用科技手段,使全市国、省道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章明显减少;积极探索乡村道路交通管理新路子,采取有效措施,使农村地区和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状况有较大改观;严格落实公安部《
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务规范》的各项要求,加强公路巡逻民警队正规化建设,使公路巡逻民警队伍执勤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治安防控和处置能力明显增强。通过一年积极扎实的工作,推动全市公路交通治安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