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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特需留察室收费标准的复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
儿童医院特需留察室收费标准的复函
(渝价函[2003]102号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你院《关于我院特需留察室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为了适应不同患者的需求,你院投资改造装修了16间(28张床)特需留察室,为患者提供更舒适和更优质的服务。根据你院报告,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你院门诊特需留察室的收费等问题函复如下:
  一、服务内容
  1、特需留察室配备副主任级以上医师应诊。
  2、由专职护士负责代缴费、取药并负责带领患者优先作设备诊断检查;由专职医务人员现场提取标本送检;实行床旁输液以及治疗等一站式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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