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向建设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建设企业信息入网信息服务费的批复》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入网对象
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建设企业。
二、会员权利
1、信息查询服务:浏览福建建设信息网发布的政策法规、企业资信、工程招标信息等有关行业管理和市场信息。
2、电子邮件服务:免费为入网企业提供福建建设信息网电子邮箱,并通过电子信箱向入网企业发送最新的政策法规、建设公文及行业管理信息。
3、网上办公服务:逐步为入网企业提供网上申报、资料下载、企业资质公告和企业信用档案等网上办公服务。
4、相关服务:免收入网企业资质公告费,享受福建建设信息网提供的其他信息服务。
三、会员义务
1、按时交纳信息入网服务费。
2、妥善保管信息锁及密码。
四、入网办法
1、填写入网登记表并交纳信息入网服务费后即成为福建建设信息网会员。
2、信息入网服务费寄(汇)至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开户银行:福州市交通银行北大路分理处,银行帐号:0149023127。
3、向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领取福建建设信息网会员用户名和密码(通过传真传给会员)。
4、联系电话:0591-7619580、7619575 传真:0591-7627300
五、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闽价[2003]房202号文)
1、特级和一级(甲级)企业:180元/月。
2、二级(乙级)企业:150元/月。
3、三级(丙级)及以下企业:130元/月。
信息入网服务费按年收取。
六、服务约定
会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员资格自动取消,并结束会员服务:
1、未按时交纳信息入网服务费。
2、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取(吊)销资质证书或取消营业资格的。
3、因故提前自动退出,已交纳的信息入网服务费不予退还。
七、本办法由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解释。
八、请下载建设企业信息入网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