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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关于重庆市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八)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以创建平安大道促进事故预防工作各地要将创建平安大道和事故预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公安部、市政府关于2003年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做精做细”的原则,紧紧围绕创建目标,不断强化创建工作措施,巩固己有成果,完善创建机制;认真对照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创建平安大道标准》和《平安大道评价体系》,积极开展等级评价,以评价促进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和加快公路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要制定省际公路交界处和城乡结合部的监控设施建设和技术应用规划,力争年底前在27个省际公路交界处安装电视监控系统。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路桥收费站和高速公路收费站已有的电视监控点,发挥电视监控系统在交通违章取证、追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公路交通治安防范的科技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
  (九)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紧紧围绕预防交通事故中心工作,以“铭记安全,珍惜生命”为主题,认真开展“交通法规进万家”大型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掀起“铭记安全,珍惜生命”的全民宣传教育高潮,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以及在道路沿线广泛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和标语等方式,增强宣传工作效果,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立体式、多角度、全方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势。通过大张旗鼓、长期反复地宣传,让“铭记安全,珍惜生命”的宣传警句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各地要按照全市交通安全秩序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及当地交通违章的特点,对经常发生事故和有严重违章行为的驾驶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促使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减少路面违章。全面推进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在巩固扩展和完善提高上下功夫。各地要按照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制定统一规范、科学有效、符合实际的创建内容、工作目标和评价标准,重点抓好省国道、事故多发路段、行车秩序示范路沿线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创建工作。力争在60%的村镇建成“交通安全村”,70%的城市社区建成“交通安全社区”。市公安交警总队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组织检查验收和评选活动,并将评选情况报公安部交管局。充分依靠地方党政基层组织,发挥村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年底前所有的镇(乡)政府都要设立交通安全办公室,由一名镇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牵头组织镇(乡)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将驾协组织向社区、乡镇延伸,凡有10台以上机动车的行政社村、社区都要设立驾协小组。各交警支(大)队和驾协分会要加强镇(乡)交安办和驾协组织的指导,建立起农村、社区管理组织能够自我运行、自我组织交通安全宣传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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