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全市统一开展摩托车违章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托车上路行驶、摩托车不戴头盔、超速和违章载客2人以上等行为。各地要加强路面巡查,对摩托车交通违章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迅速掀起整顿高潮,警力不足的远郊区县(自治县、市)要组织交通民警、派出所民警、交通执法人员和乡镇干部成立整顿小组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在全市继续开展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超速、违章超车、疲劳驾车、以及客运车辆进入不具备安全行车条件路段行驶等违章。充分运用各项管理措施和管理手段,始终保持对客运交通违章严管、严查、严纠、严处的高压态势。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两反一降”为主题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巩固2002年乡村道路安全整治工作成果,继续保持整治力度不减,把集中整治与日常严管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勤务管理机制,使工作长久保持下去。各地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工作的同时,也要因地制宜,组织警力解决影响本地区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按照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市210国道江津江巴桥至北渡路段、212国道合川碳坝至合隆镇路段、103省道渝巴路双江至卡梁路段为市级行车秩序示范路段,各有关交警支(大)队要集中优势警力,重点加强管理,确保示范路段各类交通违章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下降。同时,各区县(自治县、市)要结合实际,确定1-2条行车秩序整治示范路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投入足够警力,加大执法力度,不间断地开展集中整治,务求年底前取得实效。区县(自治县、市)行车秩序整治示范路段名单在8月20日前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备案。
(三)科学组织警力,加大路面日常管理力度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集中警力、物力,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民警上路的执勤时间,提高上路率和管事率。要进一步发挥一警多能的作用,精简机关警察,保证2/3的警力上路执勤,认真落实管段民警责任制,提高路面监控能力,实现公安部交管局提出的“见民警、见警车、见警灯”的要求。要科学调配警力,兼顾省国道、城市主干线与乡村道路,兼顾路面日常整治与节假日重点控制,实现对辖区路面的全方位管理。要认真研究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办法和措施,防止乡村道路失控。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农村地区基层组织的作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乡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积极推行“一警一段,分片包干”的警务机制,将辖区省国道和乡村道路分段落实到人,由责任民警全面负责路面监控、事故预防、源头管理和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地发挥管理效能,积极构筑覆盖乡村道路的安全防范网络。要把推行“交警赶场”的工作方式与各公路巡警中队联勤管理结合起来,针对乡镇赶场天客运流量相对集中,交通违章突出的特点,局部集中警力,加强赶场场镇及场镇周边道路的管理控制,严格查处各类严重违章行为,提高管理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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