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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2003年发展开放型农业实施意见

江西省农业厅2003年发展开放型农业实施意见
(2004年1月2日 江西省农业厅)


  开放型农业是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开放型农业,是实现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重要手段,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渠道,是增强地方财力的重要措施,是加快与国际经济接轨的重要选择。我省发展开放型农业,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具有很好的优势和条件。党的十六大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农业正成为资本持有者热衷的投资方向。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下,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发达国家和我国沿海发达地区出于提升自己在全球、全国的竞争地位等切身利益的考虑,加快了产业梯度转移步伐,纷纷把目光转向环境优美、资源丰富、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中西部地区。江西迅速发展的态势,全省上下高涨的人气,得天独厚的资源、生态、土地、劳动力等诸多优势,承东接西的区位条件,日益改善的投资环境,必将为江西发展开放型农业提供重要的条件。为此,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特提出我省发展开放型农业实施意见。
  一、发展开放型农业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勇争先,以实现农产品竞争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为主线,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抓手,充分依托自身优势,实施大开放主战略,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实现开放型农业新突破。
  2、基本思路
  坚持“六个并举”即对内对外开放并举,内资外贸外经并举,一二三产业并举,大中小并举,独资合资合作和嫁接改造并举,高新技术产业和有市场的传统产业并举,大力突破外资,努力扩大外贸,积极发展外经。
  按照“三个基地,一个后花园”的战略定位,充分发挥各地自身优势,以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瞄准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全方位开放,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
  把推进农业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完善流通体系、民营经济发展、资本市场运作与发展开放型农业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掘我省开放型农业资源潜力,最大限度地拓展开放型农业的效益。
  加大宣传力度,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把增强环境综合竞争力作为开放型农业工作的关键环节和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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