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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八章 资料的报送与完税凭证的领取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纸质申报资料的报送。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及财务报表按月报送(每月申报期结束前);其他税种的纳税申报表与财务报表可按季报送(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纸质申报资料统一报送征收分局征收科。(含城中、城东、城南、城北、江北征收科,县区局征收分局)。征收分局征收科应按征管资料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手工收集及归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完税凭证的开具与交付。完税凭证主要采取纳税人上门自取的方式。纳税人可到缴税帐户开户银行领取扣税凭据,也可到国税办税服务厅上门领取税收通用缴款书。对于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税收通用缴款书的,只要已申报并扣款成功,在工作时间内税务征收人员应按照纳税人要求随时打印完税凭证当场交付。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南京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4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二:

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一、证书申请安装
  详见《南京国税纳税申报软件证书申请安装使用说明》
  二、申报安装软件
  1.双击“setup.exe”(一直点击“下一步”和“是”,注意选择“安全安装”)点击”证书安装”
  2.输入口令“111111”,回车,安装成功
  三、申报软件注册
  1.回到桌面,双击自动生成的“纳税申报”图标
  2.点击“进入系统”
  3.点击“确认”进行系统注册
  4.输入企业名称、税号、注册序列号、特征码
  5.选择“下一步”,选择“完成”,显示注册成功
  四、申报系统初始化
  1.重新回到桌面,双击“网上纳税申报”图标
  2.点击“进入系统”
  3.选择“会计”
  4.进入操作员登陆界面,录入口令、日期、时,点击确认  
  5.进入“初始化”界面  
  6.点击“初始化起”图标  
  7.输入主管名称、月份  
  8.点击“系统设置”里面的“服务器设置”  
  9.在IP地址栏内输入地址“77.20.17.202”  
  10.双击“测试连接”,连接成功  
  11.双击“系统设置”里的“税务信息更新”  
  12.点击“向服务器发送业务请求”(此刻提示“正在发送业务请求——”请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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