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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清理可燃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指示精神,制定本单位的清理可燃物工作方案,抓好动员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元旦前清理阶段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拉网式”清理可燃物行动,特别是要加大对重点部位的清理力度。
  第三阶段春节前清理阶段
  各单位要针对“黄金周”的特点,继续加大可燃物的清理力度,特别是在春节期间搞大型活动的单位,要加强对人员聚集部位、展室、商亭、餐馆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及时清除可燃物。
  四、专项行动工作措施
  (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清理可燃物的宣传工作,要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各公园、风景名胜区在对内部职工进行宣传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窗口单位的特点,积极向广大游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游客的防火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单位内部清理可燃物的责任人和职责任务,抓好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可燃物清理工作,落实看护力量,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一旦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事故,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依据相关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开展自查和抽查活动
  各单位在专项活动期间要全面开展消防自查,重点自查可燃物的清理情况,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逻力量,制定应急预案并依据预案开展演练。市园林局将对各单位开展清理可燃物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重点是:是否及时全面彻底地清理了可燃物;是否制定了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建立了义务消防组织;是否落实了值班巡逻力量;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堵塞上锁;是否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是否设置宿舍等。
  五、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集中清理可燃物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清理可燃物工作。
  (二)做好工作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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