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由省商务厅牵头,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规经营、商业欺诈、地区封锁和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由省保护知识产权协调办公室牵头,建立和完善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系和政策体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宣传和指导。
(九)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继续整顿土地市场和矿权秩序,严格土地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管理、规划预审和土地市场交易秩序。
(十)由省建设厅牵头,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以及在招标中弄虚作假、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地区封锁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新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十一)由省建设厅牵头,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开发中的经营行为,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保护,严厉查处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房屋拆迁、房地产中介和物业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由省文化厅牵头,整顿文化市场秩序,强化对文化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
(十三)由省新闻出版局牵头,整顿出版物市场秩序,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活动。坚决查缴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查处各种非法、违规印刷复制行为和侵权盗版教材教辅、计算机软件等行为,坚决打击制贩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由省旅游局牵头,加大对旅行社服务质量和导游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旅行社使用无证导游、擅自改变团队计划、租用无旅游资质车辆运载团队和非法转让经营权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导游人员私收回扣、索要小费、擅自增减旅游项目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配合价格部门坚决打击旅游企业低价恶性竞争行为;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从事色情活动的“陪游”、“伴游”等非法行为。
(十五)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严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准入关,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协调有关部门狠抓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力开展隐患治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严肃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伤亡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