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无线电管理“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4.宁夏无线电监测网和无线电信息网要统一建设、联网操作、分级使用。
  三、规划重点内容
  (一)无线电管理法规建设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为指导,加强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宣传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宣传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提高全社会遵守无线电法规的自觉性。
  2.根据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区相应的法规和规章,研究和制定我区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征收办法。
  3.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无线电管理秩序。
  在“十一五”末,逐步建立配套齐全的无线电管理法律体系,做到每项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使无线电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二)频率资源使用及台站管理
  1.执行国家频率划分和规划政策,认真做好地方无线电频率的使用规划、分配和指配工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探索资源优化和配置新方法。
  2.做好1000MHZ以下各业务频段的使用规划,加强对230MHZ数传通信频率和380MHZ集群通信频率的管理,优化150MHZ频段和 450MHZ频段的使用计划,保证全区各专用通信网和“村村通工程”频率的有效使用。留有适当频率作为应急储备资源,以应对突发事件。
  3.充分利用已规划的800MHz集群通信频段,积极推进数字集群公网的建设,形成党政专用网和商业运营网两大平台。提高政府、党政专用部门及其它部门单位的应急通信指挥调度能力,提升社会运转效率。
  4.建立和完善与相邻省区频率干扰的协调机制和突发事件、干扰查处联动协作机制,强化与用户单位的协调工作。
  5.完善频率台站数据库,强化无线电监测和电磁兼容分析工作,为无线电台站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
  (三)基础设施建设
  1.无线电监测网建设
  “十一五”期间基本建成以区无线电监测控制中心为核心、由区级A级监测站、B级监测站和 4个市B级监测(监控中心)站、4个高山无人值守遥控监测站、两级监测站不能履盖的县城遥控监测站、重点业务监测站、可搬移式监测站、移动监测车、小型监测站组成的全区VHF/UHF监测网,实现国家、省级及其派出机构的无线电监测站之间的联网和数据交换,区级监测站及派出机构监测站能够及时查处各类干扰和非法电台;建立用户干扰自动申诉系统、无线电监测数据库和干扰查处应用程序,为频谱管理提供完整、准确、有效的科学依据。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