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全区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内容的通知
(宁政发[2005]91号 2005年8月2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实现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工作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在200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公示的全区涉农价格与收费项目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为减轻农民负担积极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我区现行的涉及农民负担的价格和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后全区保留的涉农收费项目(含降标)共46项,其中价格2项;取消涉农收费25项,免收8项,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务必于2005年9月底前将新的公示内容公布到乡(镇)、村,直至农户。各级物价、财政、农牧、纠风部门要深入基层,加强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附件:1.全区涉农收费和价格保留、降标项目标准表
2.全区免收、取消涉农收费项目表
附件1:全区涉农收费和价格保留、降标项目标准表
┌──┬────────────┬─────┬───────────┬────┬────┬───────┐
│序号│ 收费项目 │现行标准 │ 收费依据 │收费部门│整顿意见│ 备注 │
├──┼────────────┼─────┼───────────┼────┼────┼───────┤
│一 │公安 │ │ │ │ │ │
├──┼────────────┼─────┼───────────┼────┼────┼───────┤
│1 │防伪身份证工本费 │10元/证 │宁价费发[1995]132号 │公安 │保留 │ │
├──┼────────────┼─────┼───────────┼────┼────┼───────┤
│ │其中:山区八县农村人口 │5元/证 │宁价费发[1995]132号 │公安 │保留 │ │
├──┼────────────┼─────┼───────────┼────┼────┼───────┤
│2 │居民户口簿工本费 │5元/证 │宁价费发[1996]256号 │公安 │保留 │ │
├──┼────────────┼─────┼───────────┼────┼────┼───────┤
│ │《暂住证》工本费 │5元/本 │ │ │ │ │
│3 │ │ │宁财(综)发[2004]338号 │公安 │保留 │ │
│ │《暂住证卡》工本费 │10元/卡 │ │ │ │ │
├──┼───────┬────┼─────┼───────────┼────┼────┼───────┤
│4 │三轮汽车、低 │反光 │40元/副 │宁价费发[2005]23号 │公安 │保留 │ │
│ │ ├────┼─────┼───────────┼────┼────┼───────┤
│ │速货车号牌费 │不反光 │25元/副 │ │ │ │ │
├──┼───────┴────┼─────┼───────────┼────┼────┼───────┤
│二 │交通 │ │ │ │ │ │
├──┼───┬────────┼─────┼───────────┼────┼────┼───────┤
│ │ │ │ │ │ │ │川区各市县全 │
│1 │ │ │ │ │ │ │年包交3个月, │
│ │养路费│拖拉机 │125 元/ │ │ │ │宁南山区八县、│
│ │ │ │吨·月 │宁价费发[1997]29号 │交通 │保留 │中宁、中卫、灵│
│ │ │ │ │ │ │ │武,山区全年包│
│ │ │ │ │ │ │ │交1.5个月 │
│ │ ├────────┼─────┼───────────┼────┼────┼───────┤
│ │ │ │ │ │ │ │按年度实际包 │
│ │ │简易机动后三 │40元/辆 │宁价费发[1998]147号 │ │保留 │干交费,全年包│
│ │ │轮摩托车 │·月 │ │ │ │缴8.5个月 │
├──┼───┴────────┼─────┼───────────┼────┼────┼───────┤
│三 │计划生育 │ │ │ │ │ │
├──┼────────────┼─────┼───────────┼────┼────┼───────┤
│1 │社会抚养费 │详见文件 │宁财(综)发[2000]708号 │计划生育│保留 │ │
├──┼────────────┼─────┼───────────┼────┼────┼───────┤
│四 │国土资源厅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 │普通证5 │ │ │ │ │
│1 │地使用证 │元/证,新│宁价费发[2001]192号 │国土资源│ 保留 │ │
│ │ │版特制证 │ │ │ │ │
│ │ │6元/证 │ │ │ │ │
├──┼────────────┼─────┼───────────┼────┼────┼───────┤
│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使用证 │普通证5 │ │国土资源│ 保留 │ │
│2 │ │元/证,新│宁价费发[2001]192号 │ │ │ │
│ │ │版特制证 │ │ │ │ │
│ │ │6元/证 │ │ │ │ │
├──┼────────────┼─────┼───────────┼────┼────┼───────┤
│五 │城建 │ │ │ │ │ │
├──┼────────────┼─────┼───────────┼────┼────┼───────┤
│1 │《房屋所有权登记证》工 │10元/本 │宁财(综)发[2004]338号 │建设 │ 保留 │ │
│ │本费 │ │ │ │ │ │
├──┼────────────┼─────┼───────────┼────┼────┼───────┤
│六 │民政 │ │ │ │ │ │
├──┼────────────┼─────┼───────────┼────┼────┼───────┤
│1 │婚姻登记费 │9元/对 │宁价费发[1996]146号 │民政 │ 保留 │ │
│ │ │ │宁财综发[2002]607号 │ │ │ │
├──┼────────────┼─────┼───────────┼────┼────┼───────┤
│七 │教育 │ │ │ │ │ │
├──┼────────────┼─────┼───────────┼────┼────┼───────┤
│ │川区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 │ │ │ │ │
│1 │”收费 │ │ │ │ │ │
│ ├──────┬─────┼─────┼───────────┼────┼────┼───────┤
│ │ │小学 │84元/人 │宁政办发[2004]201号 │学校 │保留 │包括信息技术 │
│ │ 杂 费 │ │·学期 │ │ │ │教育费和冬季 │
│ │ ├─────┼─────┼───────────┼────┼────┤取暖费 │
│ │ │初中 │110 元/ │宁政办发[2004]201号 │学校 │保留 │ │
│ │ │ │人·学期 │ │ │ │ │
│ ├──────┴─────┼─────┼───────────┼────┼────┼───────┤
│ │课本费 │据实收取 │宁政办发[2004]201号 │学校 │ 保留 │ │
│ ├──────┬─────┼─────┼───────────┼────┼────┼───────┤
│ │ 作业 │小学 │6 元/人 │宁政办发[2004]201号 │学校 │ 保留 │ │
│ │ 本费 │ │·学期 │ │ │ │ │
│ │ ├─────┼─────┼───────────┼────┼────┼───────┤
│ │ │ │10元/人 │ │ │ 保留 │ │
│ │ │初中 │·学期 │宁政办发[2004]201号 │学校 │ │ │
├──┼─┬────┼─────┼─────┼───────────┼────┼────┼───────┤
│ │ │ │ │50—100 │ │ │ │ │
│ │ │ 山区 │小学、初中│元/人· │宁政办发[2004]201号 │学校 │ 保留 │南部山区8县 │
│ │住│ 农村 │ │学期 │ │ │ │及红寺堡开发 │
│ │ │ ├─────┼─────┼───────────┼────┼────┤区农村 │
│ │ │ │ │80元/人 │ │ │ 保留 │ │
│2 │宿│ │高中 │·学期 │宁价费发[2002]132号 │ │ │ │
│ │ ├────┼─────┼─────┼───────────┼────┼────┼───────┤
│ │费│ │小学、初中│120 元/ │宁政办发[2004]201号 │学校 │ 保留 │ │
│ │ │川区市 │ │人·学期 │ │ │ │ │
│ │ │县农村 ├─────┼─────┼───────────┼────┼────┼───────┤
│ │ │ │ │120 元/ │ │ │ 保留 │ │
│ │ │ │高中 │人·学期 │宁价费发[2002]132号 │学校 │ │ │
├──┼─┴────┼─────┼─────┼───────────┼────┼────┼───────┤
│ │ 高中 │川区农村 │150 元/ │宁价费发[2002]132号 │学校 │ 保留 │南部山区八 │
│3 │ │ │人·学期 │ │ │ │县、灵武市、中│
│ │ ├─────┼─────┼───────────┼────┼────┤卫市的山区 │
│ │ 学费 │ │60元/人 │ │ │ 保留 │乡、红寺堡开 │
│ │ │山区农村 │·学期 │宁价费发[2002]132号 │学校 │ │发区农村 │
├──┼──────┴─────┼─────┼───────────┼────┼────┼───────┤
│4 │初中升高中考试费 │50元/每生│宁政办发[2004]201号 │学校 │ 保留 │ │
├──┼────────────┼─────┼───────────┼────┼────┼───────┤
│5 │高中会考费 │8元/每科 │宁价费发[2001]80号 │学校 │ 保留 │ │
├──┼──────┬─────┼─────┼───────────┼────┼────┼───────┤
│ │ │山区农村 │5—15元 │宁价费发[1999]121号 │学校 │ 保留 │ │
│6 │ 学前班收费│ │/每生·月│ │ │ │ │
│ │ ├─────┼─────┼───────────┼────┼────┼───────┤
│ │ │川区农村 │10—25元 │宁价费发[1999]121号 │学校 │ 保留 │ │
├──┼──────┴─────┼─────┼───────────┼────┼────┼───────┤
│7 │学前班取暖费 │10元/月 │宁价费发[1999]121号 │学校 │ 保留 │ 冬季取暖期 │
├──┼────────────┼─────┼───────────┼────┼────┼───────┤
│八 │广播电视 │ │ │ │ │ │
├──┼────────────┼─────┼───────────┼────┼────┼───────┤
│1 │ 有线电视初装建设费 │详见文件 │宁价费发[1998]26号 │广播电视│ 保留 │ │
├──┼──────┬─────┼─────┼───────────┼────┼────┼───────┤
│ │ │有线 │详见文件 │宁价费发[2004]69号 │广播电视│ 保留 │ │
│ │ ├─────┼─────┼───────────┼────┼────┼───────┤
│ │ 电视收视 │农村加密 │ │ │ │ │利用MMDS │
│2 │ 维护费 │数字 │标准待定 │ │广播电视│ 保留 │覆盖网加密传送│
├──┼──────┴─────┼─────┼───────────┼────┼────┼───────┤
│3 │用户证工本费 │2元/证 │宁价费发[1998]26号 │广播电视│ 保留 │ │
├──┼────────────┼─────┼───────────┼────┼────┼───────┤
│九 │农牧、畜牧 │ │ │ │ │ │
├──┼────────────┼─────┼───────────┼────┼────┼───────┤
│1 │种子检验费用 │详见文件 │宁农种发[1992]136号 │农牧 │ 保留 │ │
├──┼────────────┼─────┼───────────┼────┼────┼───────┤
│ │国内植物检疫收费(粮谷类 │ │宁价费发[1998]57号 │农牧 │ 保留 │ │
│2 │调动检疫) │详见文件 │ │ │ │ │
├──┼────────────┼─────┼───────────┼────┼────┼───────┤
│3 │畜禽防疫收费 │详见文件 │宁价费发[1993]46号 │农牧 │ 保留 │ │
├──┼────────────┼─────┼───────────┼────┼────┼───────┤
│4 │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收费 │详见文件 │宁政办发[2005]4号 │ │ 保留 │ 降低30% │
├──┼────────────┼─────┼───────────┼────┼────┼───────┤
│5 │畜禽医疗收费 │详见文件 │宁牧医字[1998]62号 │ │保留 │ │
├──┼─────┬──────┼─────┼───────────┼────┼────┼───────┤
│ │ │ │ │ │ │ │包括所附照片拍│
│ │车辆驾 │行驶证 │15元/证 │宁价费发[2005]23号 │农机、 │保留 │摄费用和塑封费│
│6 │驶证件 │ │ │ │公安 │ │用 │
│ │工本费 ├──────┼─────┼───────────┼────┼────┼───────┤
│ │ │临时行驶证 │10元/本 │宁价费发[2005]23号 │农机、 │保留 │ │
│ │ │ │ │ │公安 │ │ │
│ │ ├──────┼─────┼───────────┼────┼────┼───────┤
│ │ │驾驶证 │10元/证 │宁价费发[2005]23号 │农机、 │保留 │ │
│ │ │ │ │ │公安 │ │ │
│ │ ├──────┼─────┼───────────┼────┼────┼───────┤
│ │ │机动车登记 │10元/本 │宁价费发[2005]23号 │农机、 │保留 │ │
│ │ │证书 │ │ │公安 │ │ │
├──┼─────┴──────┼─────┼───────────┼────┼────┼───────┤
│7 │农业机械年度检验费(包括 │15元/次 │宁价费发[2002]80号 │农机 │保留 │不得再对挂车 │
│ │初检) │ │ │ │ │收取检验费 │
├──┼────────────┼─────┼───────────┼────┼────┼───────┤
│8 │异动费(车辆和驾驶员) │10元/次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 │保留 │ │
├──┼─────┬──────┼─────┼───────────┼────┼────┼───────┤
│ │ │农机号牌 │25元/张 │宁价费发[2005]23号 │农机 │保留 │不反光 │
│ │ ├──────┼─────┼───────────┼────┼────┼───────┤
│9 │车辆号牌 │铁制号牌架( │5元/只 │宁价费发[2005]23号 │农机、 │保留 │ │
│ │工本费 │含号牌安装费│ │ │公安 │ │ │
│ │ │) │ │ │ │ │ │
│ │ ├──────┼─────┼───────────┼────┼────┼───────┤
│ │ │铝合金号牌架│10元/只 │宁价费发[2005]23号 │农机、 │保留 │ │
│ │ │(含号牌安装 │ │ │公安 │ │ │
│ │ │费) │ │ │ │ │ │
│ │ ├──────┼─────┼───────────┼────┼────┼───────┤
│ │ │单独补发号牌│ │ │农机、 │ │ │
│ │ │固封螺丝 │1元/个 │宁价费发[2005]23号 │公安 │保留 │ │
├──┼─────┼──────┼─────┼───────────┼────┼────┼───────┤
│ │驾照 │临时号牌 │5元/张 │宁价费发[2005]23号 │农机 │保留 │ │
│10 │考试 ├──────┼─────┼───────────┼────┼────┼───────┤
│ │收费 │准考证 │5元/证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 │保留 │ │
│ │ ├──────┼─────┼───────────┼────┼────┼───────┤
│ │ │农机驾驶员考│10元/科 │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 │保留 │ │
│ │ │试费 │ │ │ │ │ │
├──┼─────┼──────┼─────┼───────────┼────┼────┼───────┤
│ │ │考车使用费 │15元/台次│宁价费发[1998]61号 │农机 │保留 │自带车辆不收 │
│ │ │ │ │ │ │ │取考车费 │
│ │ ├──────┼─────┼───────────┼────┼────┼───────┤
│ │ │大中型农机驾│ │ │ │ │ │
│11 │培 │照考试培训费│80元/期 │宁价费发[2002]80号 │农机 │保留 │ │
│ │训 ├──────┼─────┼───────────┼────┼────┼───────┤
│ │费 │农用三轮运输│ │ │ │ │ │
│ │ │车驾照考试培│120元/期 │宁价费发[2002]80号 │农机 │保留 │ │
│ │ │训费 │ │ │ │ │ │
│ │ ├──────┼─────┼───────────┼────┼────┼───────┤
│ │ │农用四轮运输│ │ │ │ │ │
│ │ │车驾照考试培│200元/期 │宁价费发[2002]80号 │农机 │保留 │ │
│ │ │训费 │ │ │ │ │ │
├──┼─────┼──────┼─────┼───────────┼────┼────┼───────┤
│ │ │跨区机收管理│200元/ │ │ │ │ │
│ │ │服务费 │年·机 │ │农机 │降标 │ │
│ │ ├──────┼─────┼───────────┼────┼────┼───────┤
│12 │农机经营 │机耕费 │市场调节 │ │农机 │保留 │ │
│ │服务收费 ├──────┼─────┼───────────┼────┼────┼───────┤
│ │ │联合收割机作│市场调节 │ │农机 │保留 │ │
│ │ │业费 │ │ │ │ │ │
│ │ ├──────┼─────┼───────────┼────┼────┼───────┤
│ │ │农机喷号费 │详见文件 │宁价费发[2003]16号 │农机 │保留 │ │
├──┼─────┴──────┼─────┼───────────┼────┼────┼───────┤
│13 │农机档案丢失补建费 │100元/个 │宁价费发[2002]80号 │农机 │保留 │ │
├──┼────────────┼─────┼───────────┼────┼────┼───────┤
│ │扣留违章、事故车辆看 │2元/ │宁价费发[2002]80号 │农机 │保留 │ │
│14 │管费 │天·台 │ │ │ │ │
├──┼────────────┼─────┼───────────┼────┼────┼───────┤
│十 │电信 │ │ │ │ │ │
├──┼────────────┼─────┼───────────┼────┼────┼───────┤
│1 │农村电话月租费 │10元/月 │宁通管联[2001]12号 │电信 │保留 │ │
├──┼────────────┼─────┼───────────┼────┼────┼───────┤
│2 │电话装机工料费 │150元/部 │宁邮联[1990]554号 │电信 │保留 │ │
├──┼────────────┼─────┼───────────┼────┼────┼───────┤
│十一│林业部门 │ │ │ │ │ │
├──┼────────────┼─────┼───────────┼────┼────┼───────┤
│1 │苗木检疫 │0.5元/次│宁价费发[1992]165号 │林业 │保留 │ │
├──┼────────────┼─────┼───────────┼────┼────┼───────┤
│2 │育林基金 │详见文件 │宁政发[1998]93号 │林业 │保留 │ │
├──┼────────────┼─────┼───────────┼────┼────┼───────┤
│3 │《林权证》工本费 │5元/证 │宁价费发[2002]31号 │林业 │保留 │ │
├──┼────────────┼─────┼───────────┼────┼────┼───────┤
│十二│工商部门 │ │ │ │ │ │
├──┼────────────┼─────┼───────────┼────┼────┼───────┤
│1 │农民经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 │ │ │ │ │
│ │记费 │ │ │ │ │ │
├──┼────────────┼─────┼───────────┼────┼────┼───────┤
│(1) │个体工商户登记费 │10元/证 │宁政办发[2005]4号 │ │ │ │
│ │ │ │宁价费发[1994]92号 │工商 │降标 │ │
├──┼────────────┼─────┼───────────┼────┼────┼───────┤
│(2)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费 │5元/证 │同上 │工商 │降标 │ │
├──┼────────────┼─────┼───────────┼────┼────┼───────┤
│(3) │补(换)发营业执照工本费 │5元/证 │同上 │工商 │降标 │ │
├──┼────────────┼─────┼───────────┼────┼────┼───────┤
│(4) │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 │ │ │ │ │
│ │照副本费 │1.5元/证│同上 │工商 │降标 │ │
├──┼────────────┼─────┼───────────┼────┼────┼───────┤
│(5) │临时性营业登记 │5元/证 │同上 │工商 │降标 │ │
├──┼─────┬──────┼─────┼───────────┼────┼────┼───────┤
│2 │个体经营 │从事购销活动│按营业额 │财综[2004]17号 │工商 │降标 │ │
│ │管理费 │的 │0.2% │宁价费发[1994]92号 │ │ │ │
│ │ ├──────┼─────┤ │ │ │ │
│ │ │从事劳务活动│按收益额的│ │ │ │ │
│ │ │的 │0.4% │ │ │ │ │
├──┼─────┴──────┼─────┼───────────┼────┼────┼───────┤
│3 │集贸市场管理费 │按成交额的│宁政办发[2005]4号 │ │ │ │
│ │ │0.4% │宁价费发[1994]92号 │工商 │降标 │ │
├──┼────────────┼─────┼───────────┼────┼────┼───────┤
│十三│气象部门 │ │ │ │ │ │
├──┼────────────┼─────┼───────────┼────┼────┼───────┤
│1 │气象服务 │详见文件 │宁价费发[1998]92号 │ │ │ │
│ │ │ │宁价费发[1999]214号 │气象 │双方自愿│ │
├──┼────────────┼─────┼───────────┼────┼────┼───────┤
│十四│电力部门 │ │ │ │ │ │
├──┼────────────┼─────┼───────────┼────┼────┼───────┤
│ │ │川区不超过│ │ │ │ │
│1 │农网改造中农户电能表及接│200元/户 │ │ │ │ │
│ │入户线费 │山区不超过│宁价重发[2000]147号 │电力 │保留 │ │
│ │ │150元/户 │ │ │ │ │
├──┼────────────┼─────┴───────────┴────┼────┼───────┤
│ │ │最终电价 单位:千瓦时/元 │ │1.农村专变 │
│2 │农村分类电价 │ │ │用户在本表最终│
│ │ ├─────┬───────────┬────┼────┤电价中按相应电│
│ │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35—110 │ │压等级扣减低压│
│ │ │ │ │千伏 │ │网维护费确定。│
├──┼────────────┼─────┼───────────┼────┼────┤ │
│(1) │居民生活电价 │0.447 │ │ │保留 │ │
├──┼────────────┼─────┼───────────┼────┼────┤ │
│(2) │非居民照明电价 │0.692 │0.682 │0.672 │保留 │ │
├──┼────────────┼─────┼───────────┼────┼────┤ │
│(3) │商业电价 │0.790 │0.780 │0.770 │保留 │ │
├──┼────────────┼─────┼───────────┼────┼────┤2.收费依据宁 │
│(4) │非、普工业电价 │0.600 │0.590 │0.580 │保留 │价商发[2005] │
├──┼────────────┼─────┼───────────┼────┼────┤91号 │
│(5) │农业生产电价 │0.481 │0.471 │0.455 │保留 │ │
├──┼────────────┼─────┼───────────┼────┼────┼───────┤
│(6) │农业排灌电价 │0.256 │0.246 │0.233 │保留 │ │
├──┼────────────┼─────┼───────────┼────┼────┼───────┤
│十五│水利部门 │ │ │ │ │ │
├──┼────────────┼─────┼───────────┼────┼────┼───────┤
│1 │水价 │ │ │ │ │ │
├──┴─────────┬──┴─┬───┴──┬────────┴────┴────┴───────┤
│ │ │ │计量点在干渠直开口1.95分/立方米,其中:干渠1.50分│
│ │ │农业用水: │/立方米,干渠以下0.45分/立方米。计量点在支渠直开 │
│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关│自流灌区│粮食、经济 │口2.20分/立方米,其中:干渠1.70分/立方米,干渠以│
│于引黄灌区农业用水全面实│ │作物、林草地│下0.50分/立方米。超定额用水加价1.20分/立方米。 │
│行“一价制”水费计收管理│ ├──────┼──────────────────────────┤
│办法的通知》 │ │ │计量点在干渠直开口2.30分/立方米,其中:干渠1.80分│
│宁价商发[2005]10号 │ │ │/立方米,干渠以下0.50分/立方米。计量点在支渠直开 │
│执行日期:2005年1月1日 │ │水产养殖业 │口2.50分/立方米,其中:干渠1.90分/立方米,干渠以│
│ │ │ │下0.60分/立方米。超定额用水加价1.20分/立方米。 │
│ │ ├──────┼──────────────────────────┤
│ │ │ │计量点在干渠直开口4.00分/立方米,其中:干渠2.50分│
│ │ │旅游、城镇、│/立方米,干渠以下1.50分/立方米。计量点在支渠直开 │
│ │ │工矿企业 │口4.50分/立方米,其中:干渠2.80分/立方米,干渠以│
│ │ │ │下1.70分/立方米。超定额用水加价1.20分/立方米。 │
├────────────┼────┼──────┼──────────────────────────┤
│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关│ │ │ │
│于调整我区引黄灌区供水价│ │ │计量点在干渠直开口9.2分/立方米,其中:干渠水价8分 │
│格的通知》宁价(重)发 │ │农业用水: │/立方米,征工折款1.2分/立方米。超计划用水30%以上│
│[2000]42号,自治区物价局│ │粮食、经济 │加价2分/立方米。干渠以下维管费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 │
│《关于调整扬水灌区征工折│ │作物、林草地│ │
│款按水量计收标准的通知》│ ├──────┼──────────────────────────┤
│宁价(重)发[2000]206号 │ │ │计量点在干渠直开口15分/立方米。干渠以下渠道维护管理│
│执行日期:2000年4月1日 │固海扬水│水产养殖业 │费最高不得超过6元/亩,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 │
│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关│灌区及固│ │ │
│于制定我区引黄灌区渠道维│海扬水扩│ │ │
│护管理费收取标准的通知》│灌灌区 │ │ │
│宁价商发[2001]133号 │ ├──────┼──────────────────────────┤
│执行日期:2001年1月1日 │ │旅游、城镇、│计量点在干渠直开口30分/立方米。干渠以下渠道维护管理│
│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关│ │工矿企业 │费最高不得超过6元/亩,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 │
│于红寺堡扬水及固海扩灌扬│ │ │ │
│水灌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宁│ │ │ │
│价商发[2003]52号 │ │ │ │
│执行日期:2003年4月1日 │ │ │ │
├────────────┼────┼──────┼──────────────────────────┤
│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 │ │ │计量点在干渠直开口11.2分/立方米,其中:干渠水价 │
│《关于调整我区引黄灌 │ │农业用水: │10分/立方米,干渠征工折款1.2分/立方米。干渠以下渠│
│区供水价格的通知》 │ │粮食、经济 │道维护管理费最高不得超过6元/亩,由当地物价局核定。 │
│宁价(重)发[2000]42号 │ │作物、林草地│ │
│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 │ ├──────┼──────────────────────────┤
│整扬水灌区征工折款按 │ │ │计量点在干渠直开口16.2分/立方米,其中:干渠水价15 │
│水量计收标准的通知》 │盐环定 │水产养殖业 │分/立方米,干渠征工折款1.2分/立方米。干渠以下渠道│
│宁价(重)发[2000]206号 │扬水灌区│ │维护管理费最高不得超过6元/亩,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 │
│执行日期:2000年4月1日 │ ├──────┼──────────────────────────┤
│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 │ │旅游、城镇、│按供水成本加5%利润计收 │
│《关于制定我区引黄灌 │ │工矿企业 │ │
│区渠道维护管理费收取 │ │ │ │
│标准的通知》 │ │ │ │
│宁价商发[2001]133号 │ │ │ │
│执行日期:2001年1月1日 │ │ │ │
│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 │ │ │ │
│整盐定扬水工程农业灌 │ │ │ │
│溉用水价格的复函》宁 │ │ │ │
│价商发[2005]82号 │ │ │ │
│执行日期:2005年6月1日 │ │ │ │
├────────────┼────┼──────┼──────────────────────────┤
│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 │ │ │干渠直开口:从2005年4月1日起7分/立方米;从2006年4月│
│《关于红寺堡扬水及固 │ │农业用水: │1日起9分/立方米。超计划用水30%以上加价2分/立方米 │
│海扩灌扬水灌区供水价 │ │粮食、经济 │。以上价格含征工折款。干渠以下渠道维护管理费最高不得│
│格的通知》 │ │作物、林草地│超过6元/亩,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对新开发土地第一年 │
│宁价商发[2003]52号 │ │ │,实行减免政策,按当年价格减半执行。 │
│执行日期:2003年4月1日 │ │ │ │
│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 │ ├──────┼──────────────────────────┤
│《关于调整我区引黄灌 │ │ │ │
│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宁 │ │ │干渠直开口:从2005年4月1日起20分/立方米;从2006年4 │
│价(重)发[2000]42号 │红寺堡 │ │月1日起25分/立方米。以上价格含征工折款。干渠以下渠 │
│执行日期:2000年4月 │扶贫扬 │水产养殖业 │道维护管理费最高不得超过6元/亩,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 │
│1日 │黄灌区 │ │。 │
│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 │ │ │ │
│《关于制定我区引黄灌 │ ├──────┼──────────────────────────┤
│区渠道维护管理费收取 │ │ │干渠直开口:从2005年4月1日起30分/立方米;从2006年4 │
│标准的通知》 │ │旅游、城镇、│月1日起35分/立方米。以上价格含征工折款。干渠以下渠 │
│宁价商发[2001]133号 │ │工矿企业 │道维护管理费最高不得超过6元/亩,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 │
│执行日期:2001年1月1日 │ │ │。 │
├────────────┼────┼──────┼──────────────────────────┤
│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 │ │ │ │
│《关于中卫县渠道维管 │中卫县 │农业用水: │干渠直开口8分/立方米,干渠以下渠道维护管理费4元/亩│
│费及南山台扬水灌区供 │南山台 │粮食作物、 │ │
│水价格的批复》 │子扬水 │经济作物、 │ │
│宁价(重)发[2000]128号 │灌区 │林草地 │ │
│执行日期:2000年4月1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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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 │ │ │干渠以南、双吉沟以北、东至苦水河、西到扁担沟村的西边│
│《关于调整吴忠市利通 │ │ │地域、固原吊庄和7座小扬水灌区,以扬水干渠直开口为计 │
│区扁担沟扬水灌区农业 │ │ │量点,每立方米5分(含征工折款)。超计划用水30%以上每 │
│用水价格及有关事项的 │ │ │立方米加价2分。干渠以下渠道维护管理费每亩5元。 │
│批复》(宁价商发[2003] │ │ │ │
│50号) │ │ ├──────────────────────────┤
│执行日期:2003年4月1日 │ │农业用水: │双吉沟以南、四泵站以北扬水灌区,以扬水干渠直开口为计│
│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 │吴忠市 │粮食作物、 │量点,每立方米7分(含征工折款)。超计划用水30%以上每 │
│《关于制定我区引黄灌 │扁担沟 │经济作物、 │立方米加价2分。干渠以下渠道维护管理费每亩5元。 │
│区渠道维护管理费收费 │扬水灌区│林草地 │ │
│标准的通知》 │ │ ├──────────────────────────┤
│宁价商发[2001]133号 │ │ │四泵站以上扬水灌区,以扬水干渠直开口为计量点,每立方│
│执行日期:2001年1月1日 │ │ │米10分(含征工折款)。超计划用水30%以上每立方米加价2 │
│ │ │ │分。干渠以下渠道维护管理费每亩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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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 │ │ │ │
│《关于制定彭阳长城塬 │彭阳长城│农业用水: │以干渠直开口为计量点,每立方米15分,超计划用水30%以│
│引水工程农业用水价格 │塬引水工│粮食作物、 │上每立方米加价5分。不征收征工折款和干渠以下渠道维护 │
│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程灌区 │经济作物、 │管理费。 │
│宁价商发[2003]51号 │ │林草地 │ │
│执行日期:2003年4月1日 │ │ │ │
│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 │ ├──────┼──────────────────────────┤
│《关于制定我区引黄灌 │ │ │ │
│区渠道维护管理费收取 │ │ │ │
│标准的通知》 │ │ │以干渠直开口为计量点,每立方米35分。不征收征工折款和│
│宁价商发[2001]133号 │ │水产养殖业 │干渠以下渠道维护管理费。 │
│执行日期:2001年1月1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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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分湾村每立方米11.5分,其中:干渠直开口以上水价每 │
│ │ │ │立方米8分,征工折款每立方米1.2分,干渠以下渠道维护 │
│ │ │ │管理费2.3分。 │
│ │ │ ├──────────────────────────┤
│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固 │ │ │联合村每立方米11.6分,其中:干渠直开口以上水价每立 │
│海七干渠709支渠农业 │固海七 │农业用水: │方米8分,征工折款每立方米1.2分,干渠以下渠道维护管 │
│供水价格的批复》 │干渠709 │粮食作物、 │理费2.4分。 │
│宁价商发[2004]56号 │支渠灌区│经济作物、 ├──────────────────────────┤
│执行日期:2004年4月1日 │ │林草地 │红岸村每立方米11.7分,其中:干渠直开口以上水价每立 │
│ │ │ │方米8分,征工折款每立方米1.2分,干渠以下渠道维护管 │
│ │ │ │理费2.5分。 │
│ │ │ ├──────────────────────────┤
│ │ │ │红古村每立方米11.8分,其中:干渠直开口以上水价每立 │
│ │ │ │方米8分,征工折款每立方米1.2分,干渠以下渠道维护管 │
│ │ │ │理费2.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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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制 │兴惠扬水│ │ │
│定石嘴山市惠农区兴惠 │泵站、礼│农业用水: │ │
│等三座扬水泵站供水价 │和扬水泵│粮食作物、 │每立方米2分。 │
│格的通知》 │站、引五│经济作物、 │ │
│宁价商发[2004]57号 │济惠补水│林草地 │ │
│执行日期:2004年4月1日 │泵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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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青 │ │ │一、二级扬水:每立方米6.4分(其中:渠水价1.5分、扬 │
│铜峡市甘城子扬水工程 │ │ │水站水费4.45分、支渠以下维护费0.45分)。超计划用水 │
│农业灌溉用水价格的批 │青铜峡市│农业用水: │每立方米加价2分(其中:干渠以上每立方米加价1.2分,扬│
│复》 │甘城子扬│粮食作物、 │水站每立方米加价0.8分)。 │
│宁价商发[2005]78号 │水工程灌│经济作物、 ├──────────────────────────┤
│执行日期:2005年6月1日 │区 │林草地 │三级扬水:每立方米7.6分(其中:干渠水费1.5分、扬水 │
│ │ │ │站水费5.65分、支渠以下维护费0.45分)。超计划用水每 │
│ │ │ │立方米加价2分(其中:干渠以上每立方米加价1.2分,扬水│
│ │ │ │站每立方米加价0.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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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 │ │ │ │
│《关于印发抗旱机井农 │ │农业用水: │ │
│业用水价格暂行管理办 │全区抗旱│粮食作物、 │抗旱机井农业用水价格由各市、县物价局、水利局根据管理│
│法的通知》(宁价商发 │机井灌溉│经济作物、 │办法制定。 │
│[2003]57号) │灌区 │林草地 │ │
│执行日期:2005年3月26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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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物价局、水利厅《 │全区中小│农业灌溉 │除四大扬水、扶贫扬水、为防止地方病和国有水管部门管理│
│关于印发<宁夏农业灌溉 │扬水工程│ │的其它中小扬水价格由各市、县物价局、水利局根据管理办│
│中小型扬水工程供水价格 │灌区 │ │法制定。 │
│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 │ │
│宁价商发[2005]70号 │ │ │ │
│执行日期:2005年5月15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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