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2006年2月底,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市政府部署的今冬明春第二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会战”活动,集中开展两次声势浩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掀起冬季防火工作高潮。即日起至2月15日,在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以医院、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养老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两会”涉及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场所为重点,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在第二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会战”结束时,所有人员密集场所要至少检查一次以上。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并认真组织“回头看”活动,防止出现“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现象。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各级政府和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以讲政治、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层层落实责任,认真贯彻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会战“六个一律”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不能运行的,营业性场所人员严重超员的一律停业、停止使用;对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宿舍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或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一律无条件拆除;对排查出的未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建筑物或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三合一建筑”和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的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经责令限期整改而到期未整改完毕的,一律按法律规定从重从严处罚;对由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到期未整改完毕又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查封或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
三、广泛发动,积极宣传
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精心筹划,采取多种形式,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一是组织动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消防宣传力度,确保社会公众能听到、看到并了解冬季防火安全常识;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冬季火灾案例,以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全面提高公民的防火安全意识,筑牢冬季防火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二是人员密集场所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各场所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手册等载体,采取集中授课和培训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职工群众了解和掌握火灾预防常识,学会一旦发生火灾如何报警、如何扑救初起火灾、如何组织人员疏散、如何逃生自救等。三是将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冬季防火宣传教育的重点。要深入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社区,播放宣传光盘,展出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疏散逃生演练,增强广大医护人员和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四是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保安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通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