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议考核结果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果根据计分分值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分值要在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以及目标管理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公务员考核中占有适当比重。其他涉及对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核的,应当使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结果。对评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应通报表扬或以适当形式予以奖励,对评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应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令限期整改,并取消评先资格。
四、严格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是要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加强责任监督。法制部门要积极推动行政执法督察立法,要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对于违反法定义务不履行执法职权或违法、不当行使执法职权的行为依法实施督察,作出督察决定。监察部门要加强责任监督,完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对实施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纪应采取组织处理措施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依法依纪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其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在严格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奖励机制,充分调动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执法职责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推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关系到各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和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领导得力、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和实际问题,以落实“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为有利契机,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抓好、抓细、抓实。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监察局、人事局组织实施,市法制办牵头。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顺利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